“手段太可恨了!” 江苏南通,一对夫妻为筹钱办事,拿自家的房子去典当了 100 万,这事儿的时间线得拉回 2013 年 7 月,当时孙先生夫妻俩正盯着本地农产品供应链项目,眼瞅着要给合作的 10 来户农户结夏季蔬菜货款,公司账户里却差了近百万缺口。他们先跑了三家银行咨询贷款,要么说农业相关项目审批周期要 45 天以上,要么说房产抵押额度达不到预期,急得夫妻俩连着几天没睡好。后来还是一起做建材生意的伙伴提了句 “典当行放款快,就是费用可能高点”,夫妻俩抱着试试看的心态,找到了南通某恒典当有限公司。第一次去典当行的时候,工作人员直接拿出打印好的《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》,指着其中一款说 “月利率 1.5% 加月综合费率 1.5%,总共 3%,换算成年息就是 36%,这是我们行业通用标准”。孙先生当时还多问了一句 “这违约金条款里的日千分之五,算下来一年不是要 180%?”,可对方只摆摆手说 “一般人都能按时赎当,哪会用到违约金,你要是急着用钱就别纠结这些细节”。夫妻俩满脑子都是赶紧拿到钱给农户结账,免得耽误下一季种植,根本没心思逐字逐句核对合同,匆匆签了字、按了手印。签完合同第三天,典当行确实打了钱过来,可孙先生查银行卡余额时发现只有 97.5 万,追问之下才知道,被扣的 2.5 万拆成了 “房产评估费 1.25 万” 和 “抵押登记手续费 1.25 万”,可他后来才了解到,这家典当行根本没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上门,只是派了个员工看了眼房产证和房子外观就定了评估价。拿到钱后,夫妻俩第一时间给农户结了货款,项目也顺利启动,本以为 3 个月后超市就能回款,到时候就能赎回房子,可没成想超市突然调整了供应商结算政策,把原本 30 天的回款周期改成了 90 天,手里的流动资金一下子就断了。赎当日期到了那天,夫妻俩凑不出钱,典当行立马说房子已经算 “绝当”,要按合同规定处置,孙先生急得拉着妻子又去典当行,好话说了一箩筐,还把家里那辆开了 5 年的大众代步车登记证押了过去,才争取到 “每月按时付利息和费用,等资金到位再赎房” 的方案。从那以后,夫妻俩每个月都要凑 4.18 万左右打给典当行,有时候公司营收不好,还得跟亲戚借补缺口,比如 2021 年 1 月,快到春节了还凑不够钱,最后是跟孙先生表哥借了 5000 块,才没断供。就这么坚持了整整四年,夫妻俩翻出银行流水一算,居然已经还了 159.03 万,可当他们问典当行还剩多少本金时,对方却说 “大部分还的是利息和综合费用,本金没扣多少”,夫妻俩这才意识到不对劲,觉得再这么还下去就是个无底洞,只能暂时停止还款。典当行见他们停了钱,先是每天打三四个催款电话,后来还派工作人员上门拍门,孙先生好几次跟他们解释 “不是故意不还,是真的没周转资金”,可对方根本不听,没过半个月,夫妻俩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。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孙先生夫妻俩没按时赎当还停了还款,确实构成违约,支持了典当行部分诉求,判他们还 98.2 万当金和后续产生的费用,孙先生拿着判决书在法院门口蹲了好久,给律师打电话时声音都在抖 “我们四年还了 159 万,怎么还欠近百万啊”。没办法,夫妻俩只能四处凑上诉费,把案子上诉到了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,二审时法官重点看了利率和费用条款,指出 36% 的年息费率超过了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里 24% 的合法上限,不能按这个标准算。而且法官还按 “先息后本” 的规则重新计算,发现孙先生夫妻俩实际到手的只有 97.5 万,这四年还的 159.03 万,早就超过了应还的本金和合法利息总和,最后判他们已经还清了所有债务,撤销了一审判决,驳回了典当行的全部请求。二审判决下来后,法官还特意提醒,现在有些典当行就盯着急需用钱的群体,要么预先扣费用减少实际放款额,要么把利率和各种杂费打包,让人看不清真实成本,还故意把违约条款写得很隐蔽,很容易让人掉陷阱。所以大家要是遇到需要典当或者借贷的情况,一定要把合同里的本金金额、实际利率、各项费用、还款顺序这些都弄明白,哪怕多花一天时间找律师问清楚,也别因为急着用钱就随便签字,不然很可能像孙先生夫妻俩这样遭罪。要是真的遇到权益被侵害的情况,也别想着 “认倒霉”,像孙先生夫妻俩这样通过上诉维护自己权益就很好,法律本来就是保护普通人的。你们身边有没有人碰到过类似的借贷或者典当问题呀?要是有的话,也可以说说当时是怎么解决的,给大家分享点经验。 (信息来源:新快报 ——2025-09-18《夫妻借 100 万元还 159 万元后,还被追讨百万元》;另参考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五条、第二十七条相关条款)
套路太深了!江苏南通,一夫妻为筹集资金,将房产抵押给典当行,借了100万元,还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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