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下后悔了吧!天津一男子去河北钓鱼时,明知周围有很多钓友,仍然选择使用“飞锚”铅坠,结果意外砸到他人眼睛,造成重伤二级,而他因此付出了这样的代价! 据颍淮新闻9月18日报道,天津男子河北钓鱼,一竿甩出“牢狱之灾”,这事儿得从头说起,事发那天,这名天津男子兴冲冲地带着全套渔具,开车就奔河北的河边去了。 到了地方一看,好家伙,河岸边早就站满人了,钓竿一排排的,跟阅兵似的,找个下脚的地方都不容易,更别说旁边都是人了。 按理说,看到这阵仗,一般人都会小心点,钓鱼无非就是图个乐呵,安全第一,可这位大哥偏不,他非要玩点不一样的。 他拿出的家伙什叫“飞锚”,也叫“可视锚鱼”,这玩意儿跟咱们平时钓鱼用的鱼钩可不一样,它是个大铅坠,前面带着好几个尖锐的大钩子,跟个爪子似的。 玩这个,需要使出浑身力气把锚甩到老远,然后猛地往回拉,靠的是把鱼“挂”回来,而不是“钓”回来,这种玩法,动作幅度特别大,甩出去的铅坠就像个小炮弹,非常危险。 河边人挨着人,大哥心里跟明镜儿似的,知道玩这个有风险,可他当时估计是手痒难耐,总觉得自个儿技术好,不会出事。 于是,他找了个空当,拉开架势,憋足了劲,“呼”地一下就把手里的“飞锚”给甩了出去,这一甩,确实是虎虎生风,显得特别专业。 可意外,往往就发生在这种“我觉得没事”的侥幸心理上,大哥收竿的时候,意外发生了,那个沉甸甸的铅坠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,并没有像他预想的那样落入水中,而是不偏不倚,“砰”的一声,直接砸中了旁边一位钓友的眼睛! 只听“啊”的一声惨叫,旁边那位钓友应声倒地,捂着眼睛痛苦地打滚,血顺着他的指缝就流了出来。 这下,天津大哥彻底傻眼了,手里的鱼竿“哐当”一声掉在地上,脑子一片空白,他可能前一秒还在幻想今天能锚条多大的鱼回去炫耀,后一秒就成了伤人事故的肇事者。 周围的钓友们也吓坏了,赶紧围了上来,有的人赶紧拿出手机打120急救电话,有的人帮忙安抚伤者。 现场一片混乱,天津大哥看着倒在地上呻吟的伤者,吓得脸都白了,站在那儿哆哆嗦嗦的,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 很快,救护车呼啸而至,将受伤的男子紧急送往了医院,经过医院的全力抢救和后续鉴定,结果出来了,让人心里一沉:伤者的眼睛,损伤程度被鉴定为重伤二级。 这是个什么概念?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皮外伤了,它意味着视力严重受损,甚至可能导致永久性的残疾。 一个活生生的人,就因为这一下,下半辈子可能都要活在黑暗或者模糊的世界里,闯下这么大的祸,天津大哥也知道自己跑不了。 他没有选择逃避,而是主动去了派出所,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清楚楚,事后,他也积极地承担责任,拿出了10万元赔偿给了伤者家属,希望能用钱来弥补自己的过错,并且也得到了伤者和家属的谅解。 很多人可能觉得,赔了钱,也拿到了谅解书,这事儿差不多就该了了吧?最多也就是个民事纠纷,但这次不一样,问题就出在这个“重伤二级”上。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,过失导致他人重伤,就已经构成了犯罪,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,也就是说,这不是你赔多少钱,对方原不原谅你就能解决的事。 最终,检察院对这名天津男子提起了公诉,法院审理后认为,他明知在人员密集的地方使用“飞锚”这种危险的钓鱼方式,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伤害,却没有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,最终导致了他人重伤的严重后果,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过失致人重伤罪。 虽然他有自首、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等从轻情节,但“牢狱之灾”是免不了的,法院最后的判决是: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缓刑两年执行。 什么叫缓刑?就是虽然判了刑,但暂时不用真的去坐牢,在缓刑考验期内,如果他能遵守规定,不再犯事,那么原本的刑罚就可能不再执行。 但这个案底,是实实在在地背上了,为了那一竿子的任性,他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,这事在网上传开后,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。 有网友说:“玩这种锚鱼的,在人多的地方甩,不是蠢就是坏!这下舒服了,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了吧?” 还有的网友说:“10万块钱加一个案底,换别人一只眼睛的重伤,你觉得值吗?对伤者来说,再多钱也换不回健康的眼睛啊!” 确实,这位天津大哥的行为,说到底就是两个字——“侥幸”,他不是不知道危险,但他赌自己不会失手,赌意外不会发生在他身上。 结果,他赌输了,不仅伤害了别人,也毁了自己原本平静的生活,一个爱好,最后演变成了一场悲剧和一个犯罪记录,这代价实在太大了。 这件事也给所有喜欢户外活动的朋友们提了个醒:玩,可以,追求刺激,也没问题,但前提是,必须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,你的快乐,绝对不能建立在他人的痛苦和危险之上。 做任何事情之前,多想一步,多看一眼,考虑一下可能的后果,别因为一时的冲动和任性,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。 信源:颍淮新闻2025-9-18——一男子钓鱼用飞锚鱼竿拉鱼线砸中他人左眼使其重伤
万万没有想到,近日,中国一小伙开着小船打算在俄罗斯某湖内钓几条鱼,结果钓鱼期间竟
【20评论】【25点赞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