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下后悔了吧!据封面新闻9月18日的报道,天津一男子去河北钓鱼时,明知周围有很多钓友,仍然选择使用“飞锚”铅坠,结果意外砸到他人眼睛,造成重伤二级,而他因此付出了这样的代价! 钓鱼爱好者在享受垂钓乐趣时,安全规范绝不能忽视。天津一名钓友就因操作不当,不仅造成他人严重受伤,自己也面临法律的制裁。 一男子在周围有多人垂钓的情况下,使用了带有“飞锚”铅坠的鱼竿进行钓鱼。在提拉鱼竿的过程中,鱼线连接的“飞锚”铅坠意外砸中附近钓友张某某(化名)的左眼。 事故导致张某某左眼严重受伤,后经专业鉴定,其所受损伤达到了重伤二级标准。事发后,男子主动投案,并与张某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,赔偿了全部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人民币,获得了对方的谅解。 尽管取得了被害人谅解,但因损害后果严重,检察机关仍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对冯某某提起公诉。人民法院审理后,认定冯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缓刑二年。在缓刑考验期内,男子将依法接受社区矫正。 这起天津“飞锚”伤人的判决,再次提醒我们,任何休闲活动都必须在安全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。因自身过失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,即便获得谅解,也难以完全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。 网友热评: “这哪是钓鱼啊,简直是‘钓人’了!甩竿的时候真得多看看四周,不然赔钱又判刑,实在划不来。” “眼睛重伤,这后果太严重了,希望伤者能恢复好。” “自己硬拔太危险了!鱼钩有倒刺,离动脉又近,还是得赶紧找医生处理。” 朋友们,你们钓鱼或者周边人遇到过什么印象深刻的安全隐患或意外吗?对于在公共水域钓鱼如何更安全,你有什么好建议?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和经历! 信息来源:封面新闻
“格局不是一般的大!”贵州,小伙连续钓鱼半个月都是“空军”,郁闷的他突然灵机一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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