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杭州,王女士酒后自认为交警下班便开车回家,途中被宝马车追尾。对方男子要报警,

梅姐说法 2025-09-13 03:07:12

浙江杭州,王女士酒后自认为交警下班便开车回家,途中被宝马车追尾。对方男子要报警,王女士因酒驾怕被查私了转账8000元。次日她查看行车记录仪怀疑遭碰瓷报警。警方调查发现是情侣故意制造事故,已骗4人4万多元。目前情侣被审讯,王女士酒驾移交交警处理。 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号凌晨2点多,王女士和朋友们在这里尽情地聚会喝酒,大家欢声笑语,推杯换盏,不知不觉间,时间已经到了深夜。 聚会结束后,王女士虽然感觉脑袋有些晕乎乎的,但她觉得自己头脑还算清醒,而且心里琢磨着这么晚了,交警肯定都下班了,应该不会有问题。于是,她不顾自己喝了酒,径直走向自己的车,启动后便开车往家赶。 车子行驶在寂静的街道上,王女士哼着小曲,沉浸在刚才聚会的欢乐氛围中。突然,只听“砰”的一声巨响,她的车被狠狠地追尾了。王女士吓得一激灵,赶紧踩下刹车,打开双闪,下车查看情况。 这时,后面宝马车上下来一个男子,他气势汹汹地走到王女士面前,大声嚷嚷着要报警。 王女士一听要报警,心里顿时慌了神,她知道自己喝了酒开车,这要是被交警查到,麻烦可就大了。 她急忙拉住男子,满脸堆笑地说:“大哥,别报警了,咱们私了吧。” 男子斜着眼睛看了王女士一眼,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,说:“私了也行,你得赔我8000块钱。” 王女士一听这个数字,心里有些犹豫,但一想到报警的后果,她咬了咬牙,无奈地通过手机转账给了男子8000元。 回到家后,王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劲。自己开车一直都很小心,怎么会突然被追尾呢? 而且那个男子的态度也很奇怪,好像一开始就等着自己提出私了一样。第二天,王女士酒醒后,赶紧查看行车记录仪。这一看,可把她气坏了。 行车记录仪里清楚地显示,那辆宝马车从酒吧出来就一直不紧不慢地跟在她的车后面。 到了出事的路口,宝马车突然加速,故意撞了上来。 王女士这才恍然大悟,自己这是遭人“碰瓷”了。她越想越气,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。 警方接到报警后,迅速展开了调查。通过调取沿途的监控录像和行车记录仪的记录,警方很快就锁定了那辆宝马车。 经过进一步侦查,发现这对情侣竟然是恋人关系。 原来,他们早就盯上了王女士,在酒吧外观察她从副驾驶坐到驾驶室启动车子后,便一路悄悄跟随,故意制造了这起追尾事故。 而且,警方还发现,这对情侣用同样的手段已经骗了4个人,总共获取钱财4万多元。 他们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,却没想到最终还是被警方识破。 目前,这对情侣已被警方传唤审讯,他们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而王女士的酒驾行为也已移交交警部门处理。 王女士若血液酒精含量达80毫克/100毫升以上,是否就涉嫌危险驾驶罪呢?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,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,以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,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,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,或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,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。 在本案中,王女士饮酒后开车上路,如果她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/100毫升以上,就符合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。 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构成危险驾驶罪。 王女士这种自认为交警下班就酒驾的行为,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任。 她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,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,这是她必须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的后果。 王女士饮酒后开车上路,违反了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她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?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,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 王女士抱着侥幸心理酒驾,她的行为严重威胁到了道路交通安全。 交警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对她进行处罚,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,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。 她暂扣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,是对她违法行为的惩戒,也是对她的一种警示,让她以后不敢再轻易违反交通法规。 那对情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敲诈勒索王女士8000元,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呢?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、威胁或要挟的方法,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,从而构成犯罪。 这对情侣故意制造追尾事故,利用王女士酒驾害怕被查的心理,威胁要报警,迫使王女士拿出8000元私了。 他们的行为,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。 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敲诈勒索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他们多次作案,骗取多人钱财,情节较为严重,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 王女士明明知道喝酒不能开车,还心存侥幸,觉得自己清醒交警下班就没事了。这哪是清醒,这就是糊涂到家了! 要是她当时能忍住不开车,打个车回家,哪会有后面这么多麻烦事,也不会让那对坏情侣有机可乘。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? 来源:半岛晨报—2025年9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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