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太尴尬了!”2025年,一对夫妻在长期分居后,双方都同意离婚,为此起诉到了法院,谁知两人却都不想抚养身为残疾人的小儿子,他们都把这个12岁的儿子当成是“累赘”,法院考虑到两人离婚后可能对孩子的影响,最终判决是这么判的。 "如果孩子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就别想离婚,这可是你们的亲孩子啊!"法官愤怒地说道,这句话在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回荡,让一对准备离婚的夫妻哑口无言。 2025年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,龚某某与熊某这对夫妻在长期分居后,双方都同意离婚,却都不愿意抚养身患残疾的12岁小儿子,最终法院作出了出人意料的判决。 事情要从2005年说起,当年龚某某与熊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,并于2006年办理了结婚登记,2013年小儿子小熊的降临本应让这个家庭更加完整,但命运却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,小熊因发育迟缓被鉴定为言语残疾,这个孩子的到来不仅没有增进夫妻感情,反而成为了压垮他们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。 随着时间推移夫妻俩因小熊的残疾问题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矛盾,龚某某认为熊某没有尽到照顾孩子的责任,而熊某则觉得龚某某对孩子缺乏耐心,争吵成了家常便饭,最终两人选择了长期分居,分居期间,大熊跟随父亲生活,而小熊则由母亲照顾,但这种安排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。 2025年龚某某向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熊某也表示同意离婚,在法庭上双方对离婚没有异议,对财产分割也能达成一致,但唯独在小熊的抚养问题上,两人都表现出了令人心寒的态度。 龚某某表示自己工作繁忙,没有精力照顾残疾的孩子;熊某则称自己经济条件有限,无法承担小熊的康复治疗费用,他们甚至当着法官的面,将这个12岁的孩子称为"累赘",主审法官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,表情严肃,地指出:"婚姻可以解除,但父母对孩子的责任永远不能推卸。" 法院经审理认为,虽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双方也同意离婚,但两人均不愿抚养身患残疾的小儿子,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关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。 判决书中明确指出,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,龚某某与熊某作为小熊的法定监护人,必须履行抚养义务,法院要求双方在判决生效后,共同协商小熊的抚养问题,必要时可寻求社会福利机构的帮助。 这起案件经媒体报道后,在网络上引发了热烈讨论,有网友表示:"法院的判决太解气了!孩子不是物品,想扔就扔,既然生了他,就要负责到底,这对夫妻太自私了,只考虑自己,完全不顾孩子的感受。" 另一位网友则认为:"这个判决给所有想离婚的夫妻敲响了警钟,离婚可以,但必须先解决好孩子的抚养问题,尤其是特殊需要的孩子,更需要父母的关爱和照顾。" 岳阳县法院的这一判决,不仅是对这对夫妻的警示,也是对全社会的提醒,婚姻可以结束,但亲情永远割不断,父母对子女的爱与责任,不应该因为孩子的健康与否而有所区别,正如法官在庭审最后所说:"孩子是无辜的,你们可以放弃婚姻,但不能放弃为人父母的责任。" 这起案件最终以法院不准离婚而告终,但它留给社会的思考远未结束,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如何为特殊儿童家庭提供更多支持,如何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关爱中成长,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。 对此你怎么看?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。 信息来源:《夫妻闹离婚,均不愿抚养12岁的残疾儿子,法院:不准离婚》潇湘晨报
江苏男子和妻子离婚,搬去和情人同居,三个月后,男子在工地上出了事故,当场死亡。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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