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,一女子推着婴儿车,和家人大摇大摆地走在一条机动车道上。后面的司机只能跟在后面缓行,不敢按喇叭,怕吓到孩子。期间,女子的家人多次回头,但却没有让路,这把后车司机气得够呛。 据法治进行时6月30日报道,男子李某下班后开车回家,在经过某一路段时,看到前面的机动车道上竟然有人推着婴儿车在散步。 据李某的行车记录仪拍摄的画面,走在最前面的是位年轻男子,他的手里拿着一把大蒲扇,时不时地给婴儿车扇两下风,然后又回头给身后的两名女子扇扇风。 由于这条道路是两条道,左边这条只有左转弯,右边那条有直行和右转,而女子和她的家人就占着直行和右转的道路,仿佛这条路就是他们家的后花园。 李某一开始还以为他们是要过马路,便放慢了车速跟在后面。可跟了一段后,才发现这家人根本没有让道的意思,依旧慢悠悠地晃着。 李某认为他们是没看到后面的车,于是就开车靠近了些,可期间女子的家人频频往后看,就是没有任何让道的意思。 李某又气又无奈,他担心如果按喇叭,可能会吓到婴儿,更怕对方反咬一口,说他惊扰了孩子,引发不必要的纠纷。无奈之下,李某只能跟在后面缓缓行驶。直到车辆非常接近女子一家后,女子的家人才反应过来,让开了一条路。 对此,有眼尖的网友表示:“路边人行道上也有推婴儿车的,这一对比素质高下立判。” 还有网友指责说:“带着孩子居然在机动车道上晃?脑子进水了吧?出事是早晚的!” 甚至有网友表示:“司机如果是开的是电车,那这一家人的耳朵有问题。如果开的是油车,那这一家人的耳朵和眼睛都有问题。” 虽然从法律上来讲,行人享有最大的路权,但并不代表人就可以擅自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。 《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36条规定,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,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,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实行分道通行。没有划分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,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,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。 在这起事件中,涉事路段有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之分的,人行道在绿化带的外侧。 女子和她的家人都是行人的身份,本应在人行道上行走,可他们却选择在机动车道上散步,这显然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的规定,交警可以对女子一家人予以口头警告或者罚款处罚。 其次,即便行人要占用机动车道,那也应当靠边行走。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61条规定,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,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。 可是女子和家人却在机动车道的中间行走,这不仅妨碍了机动车的正常行驶、妨碍了交通,还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。一旦有车辆避让不及的话,就可能引发严重交通事故。 其实女子一家人的行为不仅是害己,还会害了他人。 最后,李某在遇到这种情况时,选择不按喇叭是正确的。 虽然这件事是女子他们一家有错在先,但如果李某按了喇叭吓到了孩子,这就真的说不清楚了。就女子一家人如此霸道来看,只要吓到了孩子,李某肯定吃不了兜着走,到时候免不了一场官司要打。 对此,您怎么看? 信息来源:法治进行时2025年6月30日
安徽,一女子推着婴儿车,和家人大摇大摆地走在一条机动车道上。后面的司机只能跟在后
哈皮的可可
2025-07-02 00:08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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