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成都,一昵称为"西绿"的网红律师,全网粉丝几十万,被爆出压根不是执业律师,而是律所销售。视频中,"西绿"穿着华丽、法院摆拍,毒鸡汤收割大量粉丝,自诩"大女主律师"。"西绿"借人设揽客收七位数天价中介费,转手案源年入千万。更魔幻的是:她竟招法学实习生"指导办案",搭档男律师执业不足两年却包装成"资深精英",连助理时期都敢招实习生。东窗事发后"西绿"辩称"只想立人设",律所火速报警,发布公告揭露"西绿"涉嫌犯罪。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,昔日网红恐将牢底坐穿。 (案例来源:布里随文) 据悉,在成都繁华的CBD,某律师事务所的豪华办公室内,一位名叫林薇(化名,网名“西绿”)的年轻女子,以其精致的妆容、干练的职业套装和频繁出现在法院台阶上的“工作照”,在社交媒体(小某书、抖音)上迅速蹿红。 她打造的形象堪称完美:一位专为女性权益发声的“精英律师”,发布的视频充斥着“大女主宣言”和情感类法律内容,精准收割流量,迷惑了大量寻求法律帮助的女同胞。镜头前的她,言辞犀利,气场强大,俨然是女性维权的灯塔。 然而,这耀眼的光环背后,是一个精心编织的谎言。林薇根本不是执业律师!她的真实身份,仅仅是律所的一名销售人员。 她利用网红“律师”的光环疯狂招揽案源,当事人慕名而来,以为找到了“西绿”律师本人,却不知被悄然转介给所内其他真正的执业律师处理。林薇则从中收取高额“中介费”。 更令人咋舌的是,据网络爆料,她收取的律师费动辄高达七位数,凭借这种“空手套白狼”的模式,被指年收入轻松突破千万,让真正辛苦办案的律师们“吃土”。 讽刺的是,这位“假律师”甚至还煞有介事地在网络上公开招聘法学实习生,要求他们为自己这位“导师”工作。 与她捆绑营销的,还有一位网传是其“CP”的男律师张骏(化名)。公开信息显示,张骏于2023年8月才取得律师执业证,实际执业时间不足两年。 然而,在网络宣传中,他却被打造成经验丰富的“资深精英律师”,甚至被爆出将同事的成功案例包装成自己的业绩进行发布。 更离谱的是,网友爆料称,张骏在尚未正式执业、仅处于律师助理阶段时,就曾发布招聘信息,招募法学生来担任他的“助理实习生”,被网友戏称为“助理律师招助理,倒反天罡”。 面对汹涌舆情,“西绿”(林薇)最终承认自己假冒律师身份,轻描淡写地辩称“只是想立个律师人设”。其多个社交媒体账号内容迅速被隐藏。其所在的律所反应迅速,发布正式公告,明确指出林薇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,律所已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,案件已被立案侦查。 曾经的“顶流网红律师”,瞬间沦为阶下之囚的嫌疑人。 那么,从法律角度,这个“西绿”网红律师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呢? 《刑法》第266条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……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 本案中,林薇以律所员工身份为掩护,通过社交媒体构建虚假律师形象,如法院摆拍、专业话术输出等,其行为远超普通“人设包装”,已形成系统性欺骗链条。核心在于其主动隐瞒销售身份,使被害人误认其具备律师执业资格,该欺诈行为具有明确指向性。 林薇或可抗辩系收取合法中介费,但若有证据显示其刻意混淆律师费与中介费性质,并利用虚假身份促成交易,则符合诈骗罪“非法占有目的”要件。 而网络爆料,林薇年入千万,若查证属实,已远超诈骗罪“数额特别巨大”(50万元以上)标准,量刑可达十年以上。 同时,林薇涉嫌立律师人设,也就是让客户误认为其是律师,继而进行委托。 《律师法》第55条规定,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,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,没收违法所得,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 显然,林薇涉刑假冒律师身份执业,一旦查实,不仅会被刑事处罚,还将面临行政处罚,罚款金额是违法所得的1到5倍,得不偿失。 此外,作为“西绿”网红律师的搭档张骏律师,或成为诈骗罪共犯,或存在虚假宣传。 张骏律师如系与林薇串通,或明知其假冒律师,仍配合其接受委托,谋取不当利益,结合《刑法》第26条规定,或属于共同故意犯罪,可能被以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。 而其在这个过程中,涉嫌虚假包装“资深律师”等情况,查实后,违反了律师执业规范中明确禁止的虚假或误导性宣传,涉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。 结合《律师法》第47条规定,张俊律师轻则面临警告、罚款,重则停止执业三个月。 至于律所,如查实在林薇及张俊实施违法行为期间,则存在管理上责任。 结合《律师法》第50条,律所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,造成严重后果的,最高可以吊销执业证书。 对此,大家怎么看?
这位北京的刘郡峰律师也为28发声,他说:有些人,你以为靠假证据赢了官司,其实你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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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住过的街道
诺诺的问一句,假的怎么上了平台??可想而知平台是多么不负责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