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男方资助女方留学,分手后又打官司让女方还钱的事引起了广泛讨论。法院还真判了还一部分。
浙江金华的帅小伙焦某与福建福安的姑娘兰某是大学恋人,焦某要到国外读研,焦母就想让“成绩好、懂事、会照顾人”的兰某陪焦某去留学。
兰某家贫负担不起留学费用,焦母表示“无偿资助”。
留学期间,焦母一共给了兰某64.7万元。
后来儿子焦某与兰某分手了。焦母想把给兰某花的钱要回来,就把兰某告上法院,要求返还留学期间的所有费用。
法院判决,39.7万元作为焦某对兰某的无偿帮助,兰某可不返还,另外25万元属不当得利,应予以返还本金及利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