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#博主说荐药必须按MCN稿子念#:如果违约需要付10倍的违约金】#律师称荐药标注科普推广无效#据中国青年报,短视频平台上大量医生以科普名义推荐药品,话术雷同。联系到一名健康领域自媒体博主、前医生李明(化名),其介绍,自己做自媒体多年,在某社交平台有50万粉丝,也曾多次接到过类似MCN机构的合作邀请。出于多方面考虑,李明都拒绝了。“必须按照他们的稿子念,接什么广告都要服从公司安排,医生没有内容审核权,如果违约需要付10倍的违约金。#拒签荐药合作邀请博主发声#
医生短视频荐药算不算科普?视频下方有小字显示,这是“科普推广”而非“药物推广”,这种说法在法律上能否成立?针对上述问题,咨询了北京市中闻(西安)律师事务所的谭敏涛律师。谭敏涛表示,根据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第八条规定,禁止以介绍健康、养生知识等形式,变相发布医疗、药品等广告。至于判断是否为药物推广,关键在于内容实质,而非文字表述。若视频中存在对药品功效的介绍、推荐购买等内容,即使标注“科普推广”,仍会被认定为药物推广广告。“这和科普推广有些本质区别,一个在于传播科学知识,一个在于出售药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