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09年,正值清廷「预备立宪」时期,距1912年民国政府颁布《剪辫令》尚有三年

历史小破 2025-06-06 10:18:32

1909年,正值清廷「预备立宪」时期,距1912年民国政府颁布《剪辫令》尚有三年,但上海、天津等租界已出现「剪发易服」的新潮人士。画面中的男人正在吃饭,留着前剃后留的阴阳头,这是清末民初过渡期典型发型 —— 底层百姓因没钱或不舍,才这般凑合。他穿件破坎肩露着黝黑膀子,补丁摞补丁,一看就是底层苦力。 1905年科举废除后,士绅阶层率先剪辫(如严复、蔡元培),但占人口80%的农民、苦力因信息闭塞或「畏惧官府」,多持观望态度。据《大公报》1909年记载,直隶农村「剪辫者十无一二,留辫者谓『剪之恐犯王法』」。县城剃头铺剃光头需铜钱5文,相当于苦力半天工钱,多数人选择「自剪后半截,前颅请人剃」以节省费用,形成「阴阳头」奇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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