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记质疑江歌妈妈诈捐
个人因为发病、意外等,急需用钱,他的亲戚朋友、网友、互联网大V到底能不能在朋友圈、微博、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发布求助信息,到底是不是公开募捐?法律到底允许补允许?
我们看一下立法者的观点
(一)
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(负责慈善法起草工作):
关于个人募捐,说的不是给我自己个人求助,是我去给别人筹款筹物,这个怎么看?《慈善法》立法的原意是个人不能搞募捐。
举个例子,某人得了白血病,需要一大笔钱来治,我听说了,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,我想做好事,向社会发布了募捐的消息,大家把钱捐到我这里来,我再给他。本法不提倡、不主张这样的事,道理就是个人募捐不透明,没有规范的管理,没有办法监督,对财产怎么使用也没有约束。现在已经出现了很多的问题,比如“被狗咬伤女子骗捐”事件。
(二)
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(慈善法
起草参与者):
《慈善法》草案其实有意识地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回避,不禁止,但也不鼓励,因为这是有风险的。
(三)
●●由此可见,立法者在这个问题上态度也是很暧昧的,知道允许会蕴含风险,也知道一禁了之会阻断真实需求。
这就是《慈善法》一方面严禁自然人公开募捐,一方面允许个人求助,但未对个人求助规定罚则的原因。
●●立法者在这个问题上采取了回避态度,等于把这个问题推给了执法部门……
所以,很难有一刀切的答案。
继续撕扯吧[允悲][允悲][允悲]
(四)
如果互联网大V非要帮助别人募集善款,我的建议是,由求助人自己发布相对规范的(起码包括求助原因、家庭经济状况、资金需求规模、主要用途、超额善款返回安排等)求助请求,然后大V转发。
目前看,转发是绝对不涉嫌违法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