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大理,老母亲去世后,男子将老人骨灰盒存放在陵园,未曾想,下葬时骨灰盒不翼而飞

博仑有意思 2024-11-14 23:17:11

云南大理,老母亲去世后,男子将老人骨灰盒存放在陵园,未曾想,下葬时骨灰盒不翼而飞!陵园负责人则轻描淡写的说:“这不算什么大事。男子心急如焚,选择报警,历经5个小时,骨灰盒居然在别人墓中。男子很是不爽,怀疑是陵园之前要求支付5000元,被男子拒绝,从而故意刁难。相关部门负责人则表示:“两个骨灰盒,几乎一模一样,结果是被弄混了。” (案例来源:潍坊晚报 西瓜视频) 11 月 12 日下午,李先生一家人处于悲痛之中,只因这件事,给他们一家带来伤害太过沉重。 原本,李先生计划,在当天上午 9 点至 11 点,为离世的母亲举行安葬仪式。 然而,谁也没料到,陵园居然把李先生母亲的骨灰盒弄丢了。 一想到此事,李先生一脸茫然,不明白对方为何把事情弄成这样,让母亲不得安息,他深感对不住逝去的母亲。 原来,李先生的母亲于 10 月 9 日去世,其后,他便将老人的骨灰盒寄存于陵园。 因为,李先生父亲的墓地也在这个地方。 李先生和家人商定在 11 月 12 号上午 9 点到 11 点之间,为母亲下葬。 这一天,李先生和亲属们 8 点半就抵达了陵园,那时,工作人员尚未上班。 李先生提前过来,等工作人员 9 点上班,把母亲的骨灰盒取出,就着手准备下葬仪式。 可是,等到他们上班后,前去取骨灰盒时,却发现骨灰盒不见了。 当时,李先生和亲属们都震惊万分,情绪也瞬间变得激动起来,不断追问他们:为啥动我妈?我妈已经去世了!她的骨灰盒究竟弄到哪里去了? 但是,他们不承认弄丢了,只是解释挪到旁边去了。 让李先生恼怒的是,陵园领导还面带笑容地说:“这是件小事”。 由于找不到骨灰盒,下葬的时间已然过去,李先生一家人又悲又气,只能先行返回。 回到家中,李先生越想越气,突然回忆起之前的一桩事。 当时,说好要在墓碑上放置老人的照片,然而,办理此事时,陵园让他再交 5000 元。 李先生认为之前的费用都已交清,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办理,于是,拒绝了陵园的要求。 他怀疑陵园可能是有意为难自己。随后,他报了警。 当天下午 2 点多,李先生母亲的骨灰盒找到了。 让李先生难以接受的是,母亲的骨灰盒是从别人的墓地里取出的。 李先生说:取出来以后,那家墓地里空无一物,也不让我们联系那家。 这件事发生后,李先生的母亲仍未下葬。 而李先生既痛心又愤怒,他表示不敢追究陵园的责任,担忧日后会出现亵渎老人墓地的情况。 而当地相关部门表示,两家人都在该陵园存放骨灰盒,由于框架号相同,所以,就拿错了,李先生母亲的骨灰盒被另外一家拿去安葬了。 1、陵园因管理疏漏,致使骨灰盒被错放,需承担何种责任? 《民法典》第 897 条规定,保管期间,因保管人保管不当造成保管物损坏、丢失的,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 在此事件中,陵园作为骨灰盒的保管者,因管理疏忽,框架号重复且未能有效辨别,导致骨灰盒被误拿。 致使李先生母亲的骨灰盒被错放至他人墓地,陵园构成保管不善,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,涵盖但不限于精神损害赔偿。 2、陵园未如实向家属告知骨灰盒被错放的真实状况,侵犯了李先生的知情权。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 8 条规定,消费者享有知晓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。 李先生称,陵园将他母亲骨灰盒从他人墓地里取出后,又放置到一个位置偏远的地方,一个类似集装箱的空间内。 陵园解释说,那边放不下。 不过,李先生记得当初寄存时,骨灰盒摆放是有明确柜号的。 所以,李先生认为陵园在隐瞒实情。 在此事件中,陵园在发现骨灰盒被错放后,未如实告知李先生,反而隐瞒真相,这就侵犯了家属的知情权。 倘若,因这件事致使李先生及其家属遭受精神损害或者其他损失,他们有权要求陵园承担相应责任。 3、陵园要求李先生再交 5000 元用于在老人墓碑上放置照片的费用,是否合理? 《民法典》第 186 条规定,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,损害对方人身权益、财产权益的,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。 假如,陵园在与李先生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墓碑上应放置老人照片,并且,未提及额外支付费用。 那么,陵园要求李先生再额外支付费用,则违反了合同约定,可能构成违约。 因此,李先生可以要求陵园履行合同义务,并承担违约责任。 不过,李先生由于担心日后出现意外,选择不追究陵园的责任。 陵园表示,李先生想要在母亲墓碑上刻照片的 5000 元费用,他们会为李先生减免。 实际上,李先生的顾虑不无道理,毕竟他的父亲、母亲的墓地都在这个陵园,如果关系闹僵,日后恐怕会吃亏。 对于此事,大家有啥看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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