难以置信!湖南安仁,一女保姆看准雇主不在家的空当,把男友带入雇主家约会,两人情意缱绻发生关系,却因过于狂热,保姆瞬间晕倒身亡,最终确认是心脏病发作。出乎意料的是,家属竟将雇主和男友告上法庭,索要 69 万赔偿! ( 来源:安仁县法院 ) “今晚两口子都不在家,等孩子睡了,你晚上就过来!”郑秀芬在电话中跟男友王强说道。 王强听到这话,兴奋不已,连忙问道:“那两口子去哪了?会不会半夜回来呀?” 郑秀芬急忙回答:“不会的,这家男主人的母亲病故,两口子回老家奔丧去了,短时间回不来,你别担心!” 王强心中乐开了花,终于能和女友共度春宵,还是在女友雇住的大房子里! 原来,女友郑秀芬在林华夫妇家当保姆,每月能拿 6000 元工资。 不过,郑秀芬平常工作繁忙,再加上雇主林华再三强调,不许带外人进家,所以王强和女友总是聚少离多。 这次雇主不在,王强能偷偷去和女友相会,自然是欣喜若狂。 郑秀芬晚上很快把孩子哄睡,迫不及待地给王强打电话:“你快来吧,孩子已经睡了!” 王强打了辆车赶到林华家,为避免被雇主发现,郑秀芬脑筋一转,将门口的监控电源关掉,等男友王强进了屋,再把电源接通。 小别胜新婚,两人很快在床上缠绵起来。然而,正激烈之时,郑秀芬突然捂住肚子,对王强说:“停下停下,我肚子疼!” 只见郑秀芬面色惨白,汗珠滚滚而下,表情极为痛苦。 “秀芬,你怎么了?哪儿不舒服?我叫 120 吧?”王强惊慌失措。 郑秀芬却拦住他:“别……别打电话,要是打电话,林华两口子就知道了……知道你来这儿,会扣我工资的……” “我还能撑住,休息一会儿就好……”郑秀芬接着说道,然后靠在床头,大口喘着粗气。 听郑秀芬这么说,王强犹豫了,一时不敢打电话。可还没等 10 分钟,郑秀芬不但没好转,脸色反而更加苍白,甚至意识都模糊了。 王强吓得魂飞魄散,赶忙拨打了急救电话,可惜的是,等医生赶到,郑秀芬已经去世,死因是急性肠胃炎发作。 这本是一场意外,可郑秀芬的家属却觉得,郑秀芬的死,王强脱不了干系,死在雇主家,林华也有责任。 于是家属先找到王强要说法,王强态度坚决,称郑秀芬是突发疾病去世,和他没关系,不会赔偿。 最倒霉的要数林华夫妇,正在老家处理母亲后事,这边家里保姆又突然死亡,一回家,就被郑秀芬家属拦住讨要说法。 林华又恼又怒,当场大声斥责道:“郑秀芬私自带人来我家住,还死在我家,我多倒霉?以后这房子我都不敢住了,没找你们要损失就不错了,你们还来找我,有没有天理?” 可郑秀芬家属不依不饶,认定雇主林华和男友王强都有责任,还把两人都告上法庭,索赔 69万。 1、郑秀芬家属认为,雇主和郑秀芬男友都应该负责赔偿。 家属觉得,郑秀芬在林华家做保姆,是全天 24 小时服务,只要郑秀芬在雇主家,就处于工作状态。 依据《民法典》第 1192 条规定: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,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。 既然郑秀芬在雇主家去世,而且处于工作状态,所以雇主林华应承担赔偿责任。 此外,郑秀芬的急性肠胃炎发作是因为和王强发生关系导致的,并且王强没有及时拨打 120,致使郑秀芬错过最佳救治时机,也应当负责。 2、林华和王强都觉得自己没有责任。 林华表示,郑秀芬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,把男友带回雇主家,有错在先,从这个角度看,双方的劳务合同已经失效。 就算退一步说,郑秀芬把男友叫到雇主家并发生关系,这行为并非履行保姆职责,不能算工作状态,作为雇主,他没有义务为郑秀芬的死负责。 王强则称,郑秀芬是死于自身疾病,他事先并不知晓郑秀芬有这病,而且他也及时打了 120,不应该承担她死亡的责任。 3、法院该怎么判决呢? 法院审理后认定,郑秀芬与男友王强约会并发生关系,不属于劳务行为,是个人私事,雇主林华无需为其死亡承担责任。 另外,郑秀芬明知自己有肠胃疾病,还与男友发生关系,导致病发身亡,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。 其次,男友王强明知不能进入雇主家居住,还进去与郑秀芬约会并发生关系,有错在先,郑秀芬病发时虽然拨打了 120,但救援不及时,也存在一定过错。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: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 最终,法院判决王强承担郑秀芬死亡 20%的责任,即赔偿其家属 13.8万元,雇主林华无过错,无需赔偿。 要知道,雇主林华真是太倒霉了,房子里有人意外死亡,想必房价会大幅下跌,一家人住在里面心里也会别扭,真是“躺着也中枪”!(文中均为化名) 对此,大家怎么看?
难以置信!湖南安仁,一女保姆看准雇主不在家的空当,把男友带入雇主家约会,两人情意
博仑有意思
2024-11-12 17:57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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