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小学副校长被控性侵16岁女学生#
详细说一下这个案子吧。
(1)媒体所述单凭口供定罪是不属实。媒体所拍摄出的部分判决书内容已经显示,除了当事人的口供,还有证人证言(图3、图4),还有被告人的陈述。
(2)法院判的是强奸未遂,既然是未遂,什么处女膜完整之类的都不是阻却证据。如果处女膜当时受到侵害,那就是强奸既遂了。
(3)这个案子关键还有一个物证,就是被告给了被害人100块钱。
关于这100块钱,既有被告的自述确认(图1、图2),又有被害人的陈述确认,还有其他同学的证人证言……
唯一不同是,被告辩解是给这个被害学生100元钱让她买零食……
●你觉得哪个法官会相信这种说法?
(4)被告自己供述,其关上门,拉上了窗帘……
但他辩解是为了让被害女生看清沙盘……
●●一个男教师,与一个未成年女生单独在一个房间,关上门,拉上窗帘……又给了这个女生100元钱……女生不要,老师硬把这100块钱塞在了她的裤兜里……(以上都是被告自认事实)。这个女生出来之后和同学哭了,跟同学两个人把100元钱塞在老师的凳子底下……
这才是获取法官心证的事实。
一审法院判决到底对不对,二审法院应该加大力度进行审查。但是媒体报道案情的时候应该全面、客观,实事求是,不能故意传播影响公众认识到片面信息。
我一直还是那句话,如果你指责法院判决错误,那么一定要把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晒出来,否则公众是无法评判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