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理记质疑江歌妈妈诈捐# 今天几乎是对着江秋莲女士贴脸输出[汗][汗]。
本来今天我只打算普法一下已故人员笔迹和手印鉴定常识,临时插播一段,说一下我对此事件的观察吧。
(1)理记手里显然是有一定的证据,并且他在有意控制节奏,以保持“未知恐惧”,给有司施加压力,试图促使有司尽快下定介入的决心。
(2)从有责机关的角度,如果是我,我也会不断揣摩举报人手里到底有哪些证据,这是决定如何处理的关键因素。
(3)没有结果的恐怖比一个恐怖的结果更让有司纠结。理记有计划的控制节奏放出证据,对有责机关的心理是个考验,我个人推断已经收到一定效果。
(4)他手里显然是有一些证据的,但到底掌握到什么程度呢?
以我个人的观察:
①掌握婚史的证据:五星可能。
今天晒出的“婚史说明”即来自法院互联网阅卷系统。正常情况下,只有原被告和代理人,以及法官和书记员才能拿到这些材料。
可以推断,来自江刘生命权诉讼中暴露的证据应该可以全部掌握。
②掌握有出生证明和准生证明:四星可能。
江刘生命权纠纷案中,原告与江歌的亲子关系是通过“亲子关系公证书”证明的,并不是通过出生证明和准生证证明的。
因此,无法肯定理记掌握了出生证明和准生证明。
但是,其微博明确提到了准生证和出生证上有江女士签字。“签字”应该是笔误,应该是有打印的姓名。因为两种证件的申请材料上都会有当事人签字,出生证的副页上会有当事人签字或印章,但两种证件的正本上都是打印字,并不会有签字。
其说的言之凿凿,十分具体,已经掌握的可能性八成。
③掌握五保户宅基地和房屋拆迁证据:三星可能。
其微博中曾经说过五保户拆迁后房屋的出售和获益问题,说的不如出生证具体,但是已经有概数金额,应该是获得了相关信息。
但这些信息是自己拿到手里的证据还是传闻不好说。
相对于婚姻和出生,拆迁过程要公示,一个村里很多人应该都知道。房屋的出售会有交易方和中介方参与,相信很难完全保密。
④掌握募捐金额:一星可能。
个人银行账户和微信支付宝账户信息保密级别高,并且账户是动态变化的,要查询历年的明细是相当困难的。即便在离婚诉讼中,律师持有法院的委托也只能调取半年到两年的流水,一旦超过这个期限,银行和第三方金融机构内控系统需要极高级别的人授权。
所以,我推断理记只能了解少部分募捐金额信息,并且可靠程度不高,所以其在微博中也只能说个千万级的概念。
反向推断,如果其真正掌握捐助总金额的证据,如果真的如其所说捐了几千万,那么他不用费尽心思,各种谋划了。
几千万的金额对江女士是可以一击结束的。
●以上都是我个人作为一个旁观者的观察,属于无证据的感受和胡思乱想,仅做茶余饭后之消遣八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