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三只羊构成虚假的商业宣传#
反不正当竞争法层面的虚假的商业宣传行为,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层面经常同时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。
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,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、误导消费者,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。
欺诈行为在法律上分为积极欺诈与消极欺诈两种情形。
积极欺诈是指欺诈者以积极的言辞,提供虚假情况,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,如故意夸大商品性能。
消极欺诈是指行为人具有告知的义务,但其故意不告知或者隐瞒,致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。欺诈的具体表现形式比较多,如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、虚构产地、虚构成分、夸大功能等。
三只羊以积极的方式,虚构产地,虚构成分,提供虚假情况,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层面已经构成消费欺诈,应该按照消法的规定退一赔三,不足500元的赔偿5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