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是谁伤谁有理!”2024年四川内江,7旬老太在饭店里当众掀一名女子的短裙,后

向山戏 2026-02-24 11:54:53

“不是谁伤谁有理!”2024年四川内江,7旬老太在饭店里当众掀一名女子的短裙,后见女子用手阻拦,又打了女子一拳。女子怒不可遏,当即一把将老太推倒,导致老太摔伤,自己也被老太抓伤手臂。事后,老太的家属不愿意了,要求女子赔偿,未果后,先是报警,而后又将女子告上法庭,法院这样判! 饭店属于公开的消费场所,女子按照日常习惯着装就餐,全程没有影响他人,也没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。老太未经允许,主动靠近并掀动女子的短裙,这个行为直接触碰他人身体隐私,严重侵犯人格尊严,已经构成明确的民事侵权。女子没有争吵,只是用手阻拦,这是最基础的自我保护,没有任何攻击性。 老太没有停止错误行为,反而因为阻拦产生不满,直接挥拳打向女子。骚扰在前,殴打在后,连续的不法侵害把女子逼到无法退让的境地。女子没有选择躲避,而是用推倒的方式制止侵害,这个动作的唯一目的是让对方停止攻击,不是刻意伤害。 冲突造成双方都出现身体损伤,女子手臂被抓伤,留下明显痕迹,老太摔倒后造成轻微伤。家属只关注老太的伤情,完全无视事件的起因与过错顺序,他们把年龄当作免责理由,把受伤当作索赔依据,要求女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 这样的诉求违背基本的事实逻辑,更不符合法律规定。法院调取店内完整监控,还原了全部过程。监控画面证实,老太是矛盾的发起者,从骚扰到殴打,每一步都主动挑衅。女子的反应,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出的即时回应。 法院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作出认定,女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。防卫手段与侵害程度相匹配,没有超过必要限度,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老太一方提出的各项赔偿主张,缺乏事实与法律支撑,法院当庭全部驳回。 一审宣判后,老太家属不服提起上诉,二审法院再次核查证据,确认一审判决事实清楚、适用法律正确,最终维持原判。两级法院的一致结论,彻底打破“谁伤谁有理”的错误认知。 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不分年龄与性别,老年人同样需要遵守法律,尊重他人。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基本权利,任何人均不得以年龄为由,实施骚扰、殴打等不法行为。先侵害他人的一方,必须自行承担行为后果,不能用伤情转嫁责任。 现实生活中,总有少数人固守错误观念,认为年纪大就可以随意指责他人、动手伤人,认为只要受伤就能获得赔偿。这种观念不仅破坏公共秩序,还会让无过错者蒙受委屈。 这起判决传递清晰的司法态度,公平正义以是非对错为标准,不以年龄、伤情作为判断依据。女性在公共场所遭遇不法骚扰与攻击时,有权采取合理措施保护自身权益,不需要妥协退让。 遵守法律、尊重他人,是每个人的行为底线。年龄从来不是违法的保护伞,受伤也不是索赔的通行证。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?欢迎在评论区讨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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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列表

用户10xxx16

用户10xxx16

5
2026-02-24 16:57

拉黑,一大堆废话,还没有结尾

向山戏

向山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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