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做律师的朋友说:贝加尔湖遇难者这件事情,只能算不幸,想索赔很困难! 首先,出事的地点是在国外,贝加尔湖属于野生的地区,未有任何官方机构宣传认证,他们出去旅游属于“自驾游”,没有找任何的旅行社,国内的国外的都没有找。 其次,这次商业行为属于司机私下接单,拉着一大群人去游玩,司机同是遇难人员,这种行为本身不值得提倡! 祖国风景优美的地方太多了,为啥大过年的要跑到俄罗斯去游玩呢?都是成年人了,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,尤其是这种不听劝告,执意冒险的人。 贝加尔湖太美了,有太多的美丽的传说,但是这类传说总意味着要付出代价了?这代价是否有点太大了?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?贝加尔湖 贝加尔湖冬季游 贝加尔湖旅游 汽车坠入俄贝加尔湖 7名中国游客遇难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