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立刚关于福建骑电动车初中女生被索赔 22 万交通事故发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,法律不是社会规范,而是与规范越来越远,而且也越来越成为一门生意。他认为这位骑自行车的女子摔倒在先,骑电动车的初中生才到的,而且初中女生帮把她扶起来了,初中女生并没有任何的过错,再加上这位骑自行车女子医疗费也就花了 2 万多元,但是却向对方索赔了 20 多万元,他认为这位女子故意夸大其词。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,法院是不愿意立案的。法律社会,这些人一点道德底线都没有,完全不要脸。 真的是这样吗?从现场的监控来看,这位骑自行车的女子在让过了汽车之后,在看到电动车的时候,再次把方向盘往左打导致摔倒。如果当时没有看到电动自行车靠近自己,这位女子不会再次把方向盘往左打,也就不会导致摔倒受伤女子摔倒与两位初中生的迫近有一定的关系,而且当初交警认定事故责任时,不知道两位初中女生的家属是否申请了复核,当初应该申请复核,法律明文规定骑电动车的青少年必须要年满 16 周岁,这两位初中生很明显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,而且她的骑电动车行为与骑自行车女子摔倒存在因果关系。骑电动的初中生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。至于自行车女子索赔 22 万,那是因为该女子应当是被定残,只要被鉴定为 10 级以上的伤残,那么各种费用计算最起码就有 10~20 万,这并不存在漫天要价的问题,至于最终法院会如何认定损失,那是最终的结果,她索赔的数额并不能作为她最终获得赔偿的数额,而且法院立案跟诉讼标的大小并没有关联。如果是按照向老师的观点和逻辑,那么劳动争议的案子和行政案件根本就不要立了,因为劳动争议等案诉讼费就 10 块钱。


用户14xxx75
看了视频,如果连这么个应急反应都做不到,就不要出来骑车害人了。
志多星
听说现在搞得大妈家人已经放弃赔偿了,一个正正规规要求的赔偿,只不过有点多了,但确实两个小孩有责任,现在被网暴得一些人连基本交通法都不懂就跟风起哄!
用户10xxx34
两个未成年人女生违规骑电动车与老太太摔倒没有直接关系!
小龙 回复 02-22 10:00
对的,而且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一条法律说不准未满16岁的孩子骑电动车,难道是up发明的法律?机动车倒是有,但是你把电动车骑路中央试试?分分钟把你车扣了,这说明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