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说中国可以合法占领日本?华春莹曾在外媒社交账号上发了张图,就几句话,翻译过来意思是:中国不介意把《波茨坦公告》执行贯彻到底,虽然字数不多,但是信息量却很大! 要把这件事说清楚,我们得回到 1945 年,回到二战结束的那个节点。 当时,为了督促日本无条件投降,中美英三国联合发布了《波茨坦公告》,后来苏联也加入进来,这份公告成了处置战后日本的核心法律文件。 可能有人会说,几十年前的文件,现在还有效吗?答案是肯定的,而且效力极高。 因为在 1945 年 9 月 2 日,日本在 “密苏里” 号战舰上签署的无条件投降书里,明确承诺要 “忠实执行波茨坦公告的各项条文”。 这就相当于日本自己签了字,认了账,这份法律约束直到今天都没有解除。 《波茨坦公告》里有两条内容,是我们理解 “合法占领” 的关键。 第七条明确规定,在日本制造战争的力量被彻底毁灭,并且有确实证据之前,日本领土必须由盟国军队予以占领。 第八条则更直接,它划定了日本的主权范围,只限于本州、北海道、九州、四国这四个本土岛屿,以及战胜国共同决定的其他小岛。 这两条放在一起,就构成了完整的法理闭环:一方面,占领是盟国的权利,另一方面,日本到底能拥有多少领土,决定权不在日本自己,而在包括中国在内的战胜国手里。 可能有人会好奇,既然中国有这个权利,为什么战后我们没有在日本驻军?这其实是历史原因造成的。 二战结束后,中国原本制定了详细的驻日占领军计划,甚至已经拟定了备忘录,明确了中国军队在日本的驻军、行政、司法等各项权利。 但当时国内局势发生变化,国共内战全面爆发,原本准备派往日本的部队被调往国内战场,最终导致中国没能实现驻军的权利。 而美国则趁机独占了日本,形成了今天我们看到的美军驻日格局。但这并不代表中国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利,更不代表这份国际法依据就此失效。 这里还要特别澄清一个误区,很多人把 “占领” 和 “侵略” 混为一谈,这是完全错误的。 侵略是一个国家用武力侵犯另一个国家的主权,而《波茨坦公告》赋予盟国的占领权,是对二战战败国的合法处置,是为了防止军国主义死灰复燃,维护世界和平。 这就像一个人犯了错,接受法律的制裁一样,是正义对邪恶的约束。 而且公告也明确说了,一旦日本建立起负责任的和平政府,盟国军队就会撤退。所以,这个权利的本质是 “约束”,而不是 “掠夺”。 华春莹的表态,之所以让日本感到紧张,就是因为它戳到了日本的痛处。 这些年,日本国内的右翼势力一直在试图淡化二战历史,否认侵略罪行,甚至想突破《波茨坦公告》划定的框架。 他们推动修宪,扩充军备,在领土问题上不断挑衅,这些行为都是在违背自己当年的承诺。 而中国重申要 “执行贯彻到底”,就是在告诉日本,二战的胜利成果不容篡改,战后的国际秩序不容挑战。 历史不能忘记,法律不容践踏。《波茨坦公告》不是一张废纸,它是几千万反法西斯烈士用鲜血换来的胜利成果,是维护亚太地区和平稳定的基石。 但如果日本执意要一条道走到黑,不断挑战底线,那么中国就有权利,也有义务,联合其他战胜国,把《波茨坦公告》的规定执行到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