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106元凭什么不能住?”女子春节订房被拒事件,暴露了酒店行业的契约困境 福建一

墨染的锦年 2026-02-20 20:30:44

“106元凭什么不能住?”女子春节订房被拒事件,暴露了酒店行业的契约困境 福建一家酒店最近“摊上大事了”:一名女子提前预订了106元的房间,春节到达酒店后却被告知“满房”,无法入住。更令人震惊的是,店方工作人员竟直言:“100多块住不了!” 而当时酒店房价已涨至七八百元。女子愤怒质问:“一百多就不能住你们酒店吗?” 这起看似简单的消费纠纷,却像一面镜子,照出了节假日期间酒店行业的普遍乱象与契约精神的缺失。 事件本质:这不是价格问题,而是诚信问题! 从表面看,这似乎是“低价预订遭遇春节涨价”的经济冲突。但究其本质,这是一起单方面违约事件。女子通过正规平台成功预订并支付,酒店方确认订单,双方合同关系即告成立。酒店因春节期间房价飙升而拒绝履约,已构成违约。 店方“100多块住不了”的说法尤其刺耳!这暴露的不是价格问题,而是对契约的漠视和对消费者的歧视。无论消费者支付多少,只要预订成立,酒店就有义务提供相应服务。 行业潜规则:节假日“到店无房”为何频发? 这并非孤例。节假日期间,“到店无房”现象屡见不鲜,背后通常是这些原因: 利益驱动:酒店宁愿支付平台违约金(通常为订单金额的1倍或首晚房费),也要将房间以数倍价格卖给现场客人。 超售风险:部分酒店为追求满房率,会接受超过实际房间数的预订,赌部分客人不会到店。 管理混乱:房态管理不当,线上线下渠道冲突,导致实际可售房与预订量不符。 变相涨价:故意不履行低价订单,逼迫消费者取消或接受高价房。 消费者权益:法律如何保护预订者?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: 酒店构成违约:消费者成功预订并支付后,酒店单方面拒绝提供房间,已违反合同约定。 消费者有权索赔:除要求退还房费外,消费者还可主张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(如另寻酒店的差价、交通费等)。 涉嫌欺诈:如果酒店故意接受低价预订却无履约意图,可能构成欺诈,消费者可要求“退一赔三”。 维权路径: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? 现场取证:保留预订确认信息、支付凭证,对酒店工作人员的言辞进行录音录像。 平台投诉:立即联系预订平台(如携程、美团等),要求平台介入协调并履行“酒店确认后到店无房”的保障政策。 行政投诉: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(12315)、文旅部门投诉举报。 法律途径:如损失较大,可考虑提起诉讼,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。 行业反思:节假日经济不能以失信为代价 春节等节假日是酒店行业的“黄金期”,但短期利益不应以长期信誉为代价。这起事件给酒店行业敲响了警钟: 契约精神是行业基石:无论房价如何波动,已确认的订单就是必须履行的承诺。 动态定价需透明合理:节假日涨价是市场行为,但应在预订时明确告知,而非事后违约。 平台监管责任重大:在线预订平台需加强对合作酒店的监管,建立更严厉的违约处罚机制。 消费者启示:如何避免“到店无房”陷阱? 选择可靠平台:优先选择有“到店无房”保障政策的平台预订。 提前确认:出发前可电话联系酒店确认预订情况。 保留证据:妥善保存所有预订、沟通记录。 了解政策:熟悉平台的酒店预订保障政策。 福建这位女子的质问,“一百多就不能住你们酒店吗?”问出的不仅是个人不满,更是对商业诚信的集体期待。在消费升级的时代,价格有高低,服务有差异,但契约精神不应有折扣。 酒店行业要想长远发展,必须明白:最宝贵的不是节假日那几天的暴利,而是消费者长久的信任。 一次违约可能带来短期收益,却可能永远失去一位顾客及其背后的口碑传播。 希望这起事件能成为行业整顿的契机,让“到店无房”不再成为节假日出行者的噩梦。毕竟,一个健康的旅游市场,应该让每一位消费者,无论支付多少,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履约保障。 春节酒店价格 酒店奇葩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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