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分手见人品!”恋爱6年转了77万,分手后男子把前女友告上法庭非要讨回这笔钱!这钱到底该不该还?男子坚称转账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,没结成婚就得还;前女友却说是男方自愿无条件给的,聊天记录都能作证! 恋爱时你侬我侬,转账时毫不犹豫,可分手后曾经的大额转账却成了“烫手山芋”,双方为此对簿公堂。四川成都有一对情侣,男子和女友谈了整整6年的恋爱。在这6年里对女友那叫一个大方,先后向前女友转了77万余元。这些钱不是一次性给的,而是时间跨度近5年分好多笔支付,有节日红包有日常开销,也有大额转账,零零碎碎加起来可不是个小数目。 本以为两人能携手步入婚姻殿堂,可没想到缘分尽了最终还是分手。分手后男子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,觉得自己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都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。他心里琢磨着现在婚没结成这条件没成就,那前女友就该把这些钱全部返还给他。除了这77万,男子还要求前女友承担自己打官司花的2万元律师费,一分都不想多承担。 于是男子一纸诉状将前女友告上了法庭。在法庭上男子有理有据坚称自己的转账就是奔着结婚去的,现在目的没达到钱必须得还。可前女友也不甘示弱,直接反驳说这些转账都是男子自愿给的,没有任何条件。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,前女友还拿出了关键证据,男子聊天记录里曾说“耍无赖要这钱”。这句话就像一颗“定心丸”,刚好印证了前女友的观点,说明男子当初转账根本没有附加结婚条件,现在要钱就是反悔耍无赖。 法院受理这个案子后开始仔细审理。一审法院认为虽然男子转账的总额不小,但时间跨度长、笔数多,男子没办法证明这些钱是“以结婚为条件”的赠与。而且男子也没有举证满足赠与法定撤销的情形。所以一审法院驳回了男子的全部诉讼请求。 男子不甘心就这么输了官司,于是他选择了上诉。上诉的时候还提交了收入明细、相处消费凭证等证据,想以此来证明转账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。可前女友认为这些证据根本无法证明双方有结婚合意。二审法院经过审理也没有采信男子提交的证据,同样驳回了他的诉求。 这案子一曝光网友们可就炸开了锅,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。有人站男子这边,觉得6年时间转了77万不是个小数目,分手后女方应该把钱要回。可也有人站前女友这边,认为恋爱期间男方自愿给的钱,分手后就不该再要回去。 其实在恋爱期间,男女为增进感情相互给付一定财物的行为极为常见。情侣之间向对方以特定额度给付金钱,这类开销的根本目的在于向对方表达爱慕之意及维系、发展当下情感,具有极为鲜明的感情色彩和特定性质。在双方未能缔结婚姻、一方主张返还财产的情况下,不能仅仅考虑给付财产的数额,应本着善良愿望、诚实守信等法律原则,结合钱款用途、交往时间、双方的经济能力与消费水平等因素综合分析。 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最好能明确性质,避免日后产生纠纷。大家对这起案子有什么看法呢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。要是觉得这个案子有意思,别忘了点赞转发,让更多人看到,关注我,后续还有更多精彩的以案说法内容等着大家!春节与智己从容出行 年底的快乐是卡罗拉给的 来源:大参考

卡卡
男的以为努力工作,赚的钱都交给老婆或是未婚妻,人家就会跟他一条心,对未来就有期待有信心!结果人家来了一句,我要的是多陪伴不是钱!然后带着钱跑了!当然如果不那么努力工作挣钱,而是多陪伴的话,人家又说,男的没上进心,看不到希望,然后就出轨了!
杰哥
胖猫:系正常恋爱关系
用户11xxx15
说明什么,耍朋友别花太多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