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,死刑犯张顺兴吃完“断头饭”,微笑着和母亲告别,然而就在临刑前最后一刻,他突然大喊一声:等会,我有话说! 这一嗓子喊出来,法场上所有人的动作都停住了。那时候的气氛,死寂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。押解的法警下意识攥紧了他的胳膊,生怕这个即将伏法的死囚临场闹出什么幺蛾子。张顺兴没挣扎,他只是转过头,朝着母亲的方向看了一眼。 那一眼看得人心里发酸。六七十岁的老太太,头发全白了,站在警戒线外面,身子抖得跟筛糠似的,要不是旁边有人扶着,早就瘫地上了。张顺兴深吸了口气,声音不大,但全场都听得清清楚楚:“妈,我身上还有四百块钱,在我裤兜里,您记得拿走。儿子不孝,您下辈子别生我了。” 话音刚落,他自己先笑了,是那种如释重负的笑。围观的人里头,有人开始抹眼泪。法警愣了几秒,伸手从他裤兜里掏出那几张皱巴巴的钞票,递给了旁边的狱警。张顺兴又补了一句:“我答应过老李,出来以后还他钱,这钱是我在狱里干活攒的,托人带出去还他。” 老李是谁?是跟他同监室的一个老头,因为盗窃判了三年。张顺兴进去以后,老李看他可怜,把自己的馒头分他吃,把自己的棉袄借他穿。张顺兴跟他说,等我出去了,挣了钱一定还你。老李摆摆手说,拉倒吧你,还不知道谁先出去呢。结果张顺兴先出去了,以这种方式。 张顺兴杀人的事儿,说起来也挺唏嘘。他小时候爹就没了,他妈一个人拉扯他们几个孩子,吃够了苦头。他长大后下矿挣钱,想着让老娘过几天好日子。偏偏有个工头,昧着良心坑了他一年的工钱,他妈去讨说法,还被那工头推了个跟头,摔得躺床上好几天起不来。张顺兴提了刀去找人,本来是想吓唬吓唬,结果话赶话,火拱火,一失手把人捅了。那一刀下去,三条人命跟着没了,除了工头,还有两个拉架的,稀里糊涂就送了命。 这事儿要是搁现在,可能会有人帮他说话,说他属于激情犯罪,说他情有可原。可在当时,三条人命摆在那儿,法院判他死刑,没人能说出什么来。他自己也认,从被抓那天起,就一句话:“我该死,我认。” 但就是这么一个“该死”的人,临死前惦记的,还是欠老李那四百块钱。他把这事儿托付给他姐,他姐哭着点头,说一定办到。他这才松了口气,朝着他妈的方向,重重地磕了三个头。然后站起来,跟法警说:“走吧,没事了。” 说起来也挺讽刺的。一个杀了三个人的人,最后留在人世间的念想,竟然是一笔干干净净的债。他不知道那四百块钱能不能真正到老李手里,但他得交代清楚,这是他作为人的最后一点体面。也许在他心里,杀了人,欠了命债,那是他这辈子还不清的账;可欠老李那四百块,是他下辈子还能抬起头做人的凭证。 我有时候想,人性这东西,真不是非黑即白的。张顺兴恶不恶?恶,三条鲜活的生命毁在他手里。可他善不善?也善,临死前还要把债还了,把老娘安顿好。他不是什么英雄,也不是纯粹的恶魔,他就是个被生活逼到墙角、又被愤怒冲昏了头的普通人。走错一步,万劫不复。 他喊那一声“等会”,喊出来的不是什么惊天秘密,也不是什么冤情翻供,而是四百块钱的事儿,是让他妈别忘了拿走。那四百块钱,是他这辈子最后的清白。 枪声响了以后,法场上静了很久。他妈被人架着往外走,一边走一边念叨:“我儿还了,我儿的账还清了……”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?欢迎在评论区讨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