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说哄抬物价 当看到这样的“锐评”时,我真的有点佩服了。这是权威媒体的,锐评用一句话概括就是,“不能放任个别酒店趁节狅涨价”。 的确非常锐利。不能放任,这是提醒利维坦,必须承担责任。承担市场有序运行的监管责任。而有序运行的标志就是,不能哄抬物价。 当然了,哄抬物价的不会是市场所有商家,必须也只能是“个别酒店”。问题是,真的是个别酒店吗?要是真的是个别酒店的话,不劳利维坦出手,消费者会用“脚投票”的。 只是,要不是“个别酒店”涨价,那么这个利维坦的工作量就有点大,而且市场经济中,对国有或国营的商品价格能够干涉,而对非国有市场主体的商品价格,干涉起来似乎有难度。 至少是,没有合法的理由来干涉。哪怕是锐评中说了,“趁节狅涨价”,也不好干涉。在这里,“狅”字用的真好。狅意味着涨价幅度大,狅意味着“不听话”。 幅度多大算大呢?反正劳动者节假日值班都会有“三倍的工资”,这个别酒店也是涨了“三倍”吗? 其实,节假日这是消费的高峰期,涨些价格也能有需求者。然而,要是到了淡季,也就是非节假日,别说涨价了,就是能不能覆盖“成本”,都未必会有消费者。 显然,在我看来,这个权威的锐评有点“锐利”的过头了。起码,有“刺穿”市场经济的嫌疑了。 就如2月13日媒体曝光的三亚海棠湾某民宿违约事件一样,这就是妥妥的无视“订单生效”的违约行为。对此,当地处理的很及时,也算合理 。 不过,随后发布的“价格告诫”就有点强人所难了。毕竟,民宿也吧,酒店也吧,绝大多数是民营经济体。也就是说,这是完全市场化的行业。 完全市场化的行业,其价格是市场供给与需求决定的。若利维坦强力干涉价格,“酒店房价不得高于近两年的最高房价”,就有点越界了。 还有“不允许单方毁约”,这也有点霸道。单方毁约怕啥,协议或者合同订单肯定有违约金。只要严格按照协议实施就可以了。 契约精神,这是市场经济的基础。同时,要维护契约的执行,才需要法治来保驾护航。此时,利维坦才能发挥作用。否则的话,容易引发矛盾,也是对市场的破坏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