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说上交就上交?”2002年天津一男子花了10年,捡了600多块蛟河橄榄石,专

松林中静思的隐士 2026-02-12 07:32:59

“你说上交就上交?”2002年天津一男子花了10年,捡了600多块蛟河橄榄石,专家知道后惊喜不已,随后建议他上交做研究,但男子接下来的一番话让专家哑口无言…… ​​故事的主人公李明,是天津一名普通工人,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收藏奇石,在他眼里,每一块历经千万年形成的矿石,都是时光的载体,能让人触摸到地球演化的痕迹。 2002年他偶然接触到蛟河橄榄石,这种色泽温润的矿石产自吉林蛟河,是国内少见的宝石级橄榄石品种,独特的质地与成因让他彻底着迷。他没有动用任何开采设备,只是利用周末、节假日和年假,自费往返天津与蛟河的矿区,沿着河道、山坡一点点捡拾散落的原石。 十年里他放弃了几乎所有休闲时间,省下工资用作路费与食宿,夏天顶着烈日在山野里翻找,冬天踩着积雪在河道边搜寻,遇到路况不好的路段,只能徒步前行。每一块石头都要经过仔细筛选,质地差、品相不佳的都会原地放回,最终留存下来的600多块,都是品相完整、具有收藏与研究价值的精品。 他把这些石头妥善收纳在家中,专门腾出房间分类摆放,还查阅大量地质资料,标注每一块石头的捡拾地点与特征,这份坚持连身边的家人都从最初的不理解,慢慢变成了默默支持。 地质专家得知消息后主动上门,看到这批藏品时十分惊喜。经过专业鉴定,确认这些蛟河橄榄石完整保留了原始矿脉的特征,对研究当地地质结构、矿物形成条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。专家当场提出建议,希望李明能将全部藏品无偿上交,由专业科研机构保管研究。 李明没有丝毫犹豫,直接给出回应。这些石头是他十年时间亲手捡拾,全程合法合规,既没有破坏矿区环境,也没有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,蛟河橄榄石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矿种,更不在文物保护范畴内。他愿意无偿提供部分样本供科研使用,也愿意配合专家开展资料整理,但无权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藏品无条件上交。 他的话直白又坚定,现场的专家一时找不到反驳的理由。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,个人合法捡拾的非文物、非保护性普通矿石,所有权归个人所有,科研机构不能强制要求上交,只能通过协商、捐赠等方式获取藏品。 这件事被传开后,在民间收藏圈引发热烈讨论。不少收藏爱好者站出来支持李明,大家都觉得十年的心血与付出不该被忽视,科研价值不能成为剥夺个人合法财产的理由。也有业内人士提出,科研与民间收藏本可以找到平衡点,机构可以通过合作、借展、有偿征集等方式,实现研究价值与个人权益的兼顾。 李明始终坚持自己的底线,他没有将藏品出售牟利,而是继续妥善保管,偶尔会和石友交流分享,让更多人了解蛟河橄榄石的魅力。他用实际行动证明,民间收藏不是对资源的占有,而是基于热爱的守护,合法的收藏行为理应得到尊重与保护。 这件事也给很多人提了醒,面对文物与矿产资源,要分清法律边界,文物与国有矿产必须遵守国家规定,而个人合法获得的收藏,同样受法律保护。热爱可以纯粹,权益必须清晰,这才是对待收藏与科研的理性态度。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?欢迎在评论区讨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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