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大同,男子订婚第2天,带女友看婚房,进屋后他突然要发生性关系,结果在遭到拒绝

松林中静思的隐士 2026-02-11 10:32:51

山西大同,男子订婚第2天,带女友看婚房,进屋后他突然要发生性关系,结果在遭到拒绝后,仍然霸王硬上弓,强行侵害了女友。 ​​这事发生在2023年5月,前一天两家刚热热闹闹办了订婚宴,男子席某不仅给了女方10万元彩礼,还有一枚7.2克的金戒指,甚至承诺以后会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,当时不少人都觉得,这俩人的婚事算是板上钉钉了。 女方此前就跟席某明确表达过立场,坚持婚前不发生性行为,这是她不可退让的底线,席某在恋爱期间一直表示认同,从未提出过异议。订婚宴的喜悦还没消散,她满心欢喜跟着席某去看未来的新家,根本没料到会遭遇这样的伤害。 空荡的婚房里没有旁人,席某直接提出过分要求,被女方当场回绝。女方语气坚定,她清楚婚约只是双方家庭的约定,不能用来捆绑自己的身体权利,更不能成为违背个人意愿的理由。席某见软磨硬泡没用,瞬间收起伪装,直接动手控制女方的身体。 女方拼命挣扎反抗,手臂被抓出明显淤青,现场的窗帘在拉扯中掉落,她用尽全身力气想要挣脱,可身形差距让她始终无法摆脱控制。侵害结束后,女方没有默默忍受,她趁着席某不备冲出房门,在楼道里大声呼救,用最直接的方式保护自己,也固定了关键的现场痕迹。 家人接到电话后立刻赶到,看着女儿崩溃的样子,所有人都心疼又愤怒。他们没有顾及所谓的婚约情面,第一时间带着女方前往派出所报案。警方抵达现场后,提取了床单上的生物检材,对女方进行伤情鉴定,调取楼道与电梯监控,每一份证据都清晰指向席某的暴力侵害行为。 席某被传唤后,全程拿着彩礼、金戒指、婚房加名的承诺辩解,他固执地认为,自己为婚事投入了大量金钱,女方就必须满足他的要求,完全意识不到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,已经触犯刑法。他觉得订婚就是保障,却忘了法律从不会认可这种用金钱换来的强制服从。 司法机关审理过程中,彻底厘清案件核心。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,强奸罪的认定只以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为标准,恋爱、订婚、婚姻关系都不是免责事由。即便双方已经登记结婚,只要一方明确拒绝,另一方强行实施侵害,同样构成强奸罪,订婚状态更不能成为突破法律底线的借口。 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有期徒刑三年,席某不服提起上诉,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这起案件还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库,向全社会传递清晰信号:订婚绝不等于默示的性同意,女性的身体自主权与人格尊严,受法律无条件保护。 网络上曾流传骗婚、敲诈等不实传言,央视、新华网等权威媒体先后辟谣,所有传言均无事实依据。案件的判决不是对婚约的否定,而是对世俗错误观念的纠正,很多人误以为订婚就可以无视边界,这起案件用司法结果打破了这种危险认知。 女方的勇敢维权,值得所有人尊重。她没有被婚约、彩礼、世俗眼光束缚,而是坚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,这是对自己负责,也是对所有女性的提醒。亲密关系的基础是尊重,不是强迫,金钱与承诺,永远换不来心甘情愿。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?欢迎在评论区讨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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