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福建一女子因不能生育,嫁给了带着5岁儿子的男子,6年后男子不幸去世了,女子找到

松林中静思的隐士 2026-02-08 16:32:38

“福建一女子因不能生育,嫁给了带着5岁儿子的男子,6年后男子不幸去世了,女子找到男子前妻,希望她把孩子带走,前妻却说不行。没办法后来女子只能带着孩子再婚,后来儿子当兵有出息了,亲妈又找儿子要养老钱。” 谁能想象,这短短几句话背后,藏着一个女人十几年的含辛茹苦?男子刚去世那会,女子抱着5岁的孩子,站在前妻家门口,手里攥着孩子的出生证明,声音都带着颤:“你是他亲妈,我一个外人,带着他实在难,你把他接走吧。”前妻却靠在门框上,头也不抬:“我早就再婚了,家里有自己的孩子,哪顾得上他?”说完“砰”地关上了门,留下女子和孩子在门外,秋风里,孩子怯生生地拉着她的衣角,喊了声“妈妈”。就这两个字,让她咬碎了牙,也没舍得把孩子丢下。 那时候她才三十出头,本可以再找个没负担的人过日子,可看着孩子那双清澈又害怕的眼睛,她狠不下心。孩子刚到她身边时,夜里总哭着找爸爸,她就抱着孩子在屋里走,哼着不成调的歌谣,直到孩子睡熟,自己却睁着眼睛到天亮。为了养孩子,她在工厂打零工,白天站八个小时组装零件,晚上回家还要给孩子洗衣做饭、辅导功课。孩子挑食,她总把碗里的肉夹给孩子,自己就着咸菜吃饭;孩子冬天冻脚,她省吃俭用给孩子买新棉鞋,自己的旧鞋补了又补。 后来有人给她介绍对象,对方一听说她带着个“拖油瓶”,大多摇摇头就走了。直到遇见后来的丈夫,对方也是老实人,知道她的难处,说“孩子无辜,我愿意跟你一起养”。再婚以后,她没敢要自己的孩子,一门心思扑在这个儿子身上,怕他受委屈,怕他觉得自己是外人。丈夫待孩子也不错,可她还是事事亲力亲为,孩子上学的书包、换季的衣服,从来都是她亲手准备;孩子青春期叛逆,跟继父闹矛盾,也是她半夜起来劝孩子,又回头跟丈夫解释,两头调和。 孩子十八岁那年说要去当兵,她既骄傲又舍不得,连夜给孩子缝了两双鞋垫,把攒了半年的积蓄都塞给孩子:“到了部队好好干,别想家,妈在家挺好的。”孩子在部队表现优秀,年年寄荣誉证书回来,每次收到,她都小心翼翼地裱起来,挂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。孩子探亲回来,第一时间就扑到她怀里,喊“妈,我想你”,那时候她觉得,十几年的辛苦,值了。 可谁也没想到,孩子刚在部队站稳脚跟,亲妈就找来了。她拿着亲子鉴定报告,找到部队驻地,拉着孩子的手哭:“儿啊,妈当年是没办法才丢下你,这些年妈一直惦记着你,现在你有出息了,可得给妈养老啊。”孩子愣住了,他对这个亲妈没多少印象,只记得小时候是现在的妈一手把他拉扯大,生病时是她守在床边,没钱上学时是她四处借钱,而这个所谓的亲妈,除了生下他,什么都没做过。 网友的评论炸了锅,有人骂亲妈“自私”“脸皮厚”,也有人说“血浓于水,养老是义务”。可法律从来都讲究“权利与义务对等”,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前提,是父母对子女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。这个亲妈,在孩子最需要照顾的时候撒手不管,从未支付过一分抚养费,从未尽过一天抚养责任,现在孩子有出息了就来要养老钱,于情于理于法,都说不通。 我认识一位社区调解员,她见过不少类似的纠纷。有个孩子从小被养父母带大,亲生父母从未过问,孩子工作后亲生父母找上门要赡养费,最后法院判决,因为亲生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,孩子可以少付甚至不付赡养费。福建这位女子的儿子,情况何其相似?他能有今天的成就,全靠养母十几年的含辛茹苦,靠继父的包容支持,亲生母亲没出过一点力,没费过一点心,现在却想坐享其成,这种“捡现成”的想法,实在让人不齿。 更让人心寒的是,亲妈找孩子要养老钱的时候,甚至没问过养母这些年过得怎么样。她只看到孩子有出息了,却看不到养母为了孩子,放弃了自己的生育权利,放弃了轻松的生活,十几年如一日地操劳。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,不是一句空话,它藏在无数个日夜的陪伴里,藏在衣食住行的牵挂里,藏在生病时的守护里,这些,都是亲生母亲给不了也替代不了的。 孩子最终怎么选择,我们不得而知。但我相信,十几年的养育之情,早已在他心里刻下了深深的烙印。他或许会出于道义给亲妈一点钱,但他心里最亲的,一定是那个含辛茹苦把他养大的养母。这个故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:生而不养,何以为母?父母的责任从来不是生下孩子就结束了,抚养和陪伴,才是为人父母最基本的担当。而那些默默付出的养父母,他们的善良和坚守,值得被尊重、被铭记。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?欢迎在评论区讨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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