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九江,男子父亲去世后留下15万存款,他着急用钱给父亲下葬,就去银行取钱,结果柜员让男子证明“我爸是我爸”,否则钱取不出来。男子无法理解,说我和我爸在一个户头上,这还不能证明吗?银行:没公证就把15万给出去,万一后面冒出来个私生子或者其他兄弟姐妹,这责任谁担得起? 伍先生的老父亲在2月2号走了。 老人家尸骨未寒,留下的15万块钱还存银行。结果伍先生去取钱时,却被银行的一句话给噎住了。 对方的意思就是,得证明你爸是你爸,这钱才能取出来。 伍先生无奈极了。家里条件本来就紧巴,父亲这一走,全家人都在为后事发愁,就指望着这15万块钱救急。 他想着先取出来给老人置办寿衣、棺材,让老人早点入土为安。 5号一大早,伍先生叫上家里的亲戚,带着户口本、父亲的身份证、自己的身份证,去了银行支行。 本以为证件齐全,取钱那就是板上钉钉的事,结果柜台里的人翻看了一阵,说这钱取不了,得去公证处开公证,证明你们的父子关系。 伍先生当时就懵了,紧接着火气直往上窜。 他指着户口本说,户口本上写得清清楚楚,我和我爸在一个户头上,这还不能证明吗?我爸还在等着这笔钱下葬,你们让我现在去办公证,公证处办事不要时间吗?这不是故意难为人吗? 可不管伍先生怎么急,怎么求,银行的工作人员始终一句话:这是规定,超过5万就得公证,我们也没办法。 伍先生心里憋屈坏了,父亲辛苦一辈子攒下的钱,临了想取出来送老人最后一程,竟然卡在这一纸证明上。 而且,这笔钱分成了5张存单,其中有一张2万块的已经到期了,结果还是取不出来。 他忍无可忍,把事情曝光在网上。 这视频里,给他办业务的那个银行人员,连个制服都没穿。 有人就怀疑这银行被外包出去了,要不咋这么多阻碍呢? 事情发酵后,该支行也坐不住了,赶紧出来回应。 支行的工作人员解释说,大家可能误会了,并不是故意要刁难人,非要搞什么“证明我爸是我爸”的奇葩证明。 银行方面说,按照监管部门的硬性要求,存款继承分两种情况:5万块钱以下的,算是小额继承,家属拿着死亡证明、身份证、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户口本或者结婚证,签个承诺书,基本就能取走。 但是,只要金额超过5万,哪怕是5万零1块,都属于大额继承,为了防止以后有其他继承人找麻烦,也为了保护储户的资金安全,必须得有公证处的继承公证书。 工作人员也挺委屈,说我们也是按章办事,如果没公证就把15万给了一个人,万一后面冒出来个私生子或者其他兄弟姐妹来找银行赔钱,我们谁担得起这个责任? 至于视频里工作人员没穿制服的问题,银行说这是他们新员工,工服还没来得及发放就上岗了。 这件事在伍先生看来,父亲刚去世,家里急等钱用,户口本就在眼前,银行应该有点人情味,特事特办。 但在银行看来,制度就是高压线,尤其是涉及大额资金,少一个章都可能惹上官司。 伍先生最后也没取到钱,只能先想办法办公证。这一来一回,不仅要跑腿,还得花公证费,更重要的是,老人的后事还得往后拖。 那从法律角度来看,银行做法有问题吗? 《银行办公厅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》(银保监办发〔2021〕18号)第2条规定:已故存款人账户存款余额超过1万元的,商业银行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继承公证书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。 伍先生父亲的遗产总额为15万元,且是以5张存单的形式存在。 虽然其中一张2万元的存单已经到期,但根据上述监管规定,判断是否需要公证的标准是已故存款人在该银行的账户总余额,而非单笔取款金额。 因为15万元远超1万元的“小额”门槛,银行要求伍先生提供继承公证书,完全符合监管部门的强制性规定,并非银行故意刁难。 伍先生认为银行要求“证明我爸是我爸”是多此一举,因为户口本已经显示了亲属关系。 但从法律角度看,银行面临的核心风险不是“身份真实性”,而是“继承权的唯一性”。 银行无法通过户口本判断是否存在其他隐形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。 如果银行仅凭户口本就支付了15万元,一旦后续有其他合法继承人主张权利,银行将面临赔偿责任。 因此,公证处的《继承公证书》实质上是法律认可的“免责金牌”,用来确认唯一合法继承人。 这个法条旨在保障资金安全,但执行中可能暴露了“刚性过强”问题。 伍先生家庭困难、急需丧葬费,却因公证流程耗时陷入困境,还是需要优化呀! 有人说,家里老人如果有存款,最好是在神志清醒的时候,把密码告诉子女,或者立个遗嘱,哪怕是去公证一下,也比将来子女在悲痛中还要为了证明“我爸是我爸”而跑断腿要强。 对此,你怎么看? 关注@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