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5万买一楼“私家花园”变公用?销售一句“带”不是“送”,揭开多少买房人的痛 “花255万买一楼,就是冲着80方私家花园去的,现在告诉我花园是公用的?那我图什么?” 近日,一则购房纠纷引发热议。李女士(化名)在售楼处被销售承诺“买房附赠80平方米私家花园”,为此她比楼上多付了近30万元,选择了一楼户型。然而交付后,物业一纸通知彻底击碎了她的期待:“该区域属于公共绿地,业主不得私自围挡。” 当她拿着当初的宣传资料找到开发商理论时,销售经理却给出了一个“文字游戏”式的解释:“我们说的是‘带花园’,不是‘送花园’。‘带’的意思是房屋毗邻花园,并非产权赠送。” 李女士当场气结:“如果花园是公共的,我为什么要多花几十万买一楼?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误导?” 这不仅仅是李女士一个人的困境。 在无数楼盘销售话术中,“花园庭院”“绿地私享”“首层专属”这类充满诱惑力的词汇,往往游走在模糊地带。销售口头承诺的“私家花园”,到了合同里变成了“底层绿化相邻”,到了交房时又变成了“公共绿地须共享”。 为什么开发商敢如此操作? 因为根据我国《物权法》及相关规定,小区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原则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,除非在规划时就明确为“专属庭院”并列入产权证。而现实中,极少有开发商会将一楼花园单独确权——这意味着,绝大多数“买一楼送花园”的承诺,从一开始就埋下了争议的种子。 更值得深思的是,这种销售策略精准地拿捏了人性。 谁不向往一方属于自己的小天地?尤其是在城市水泥森林中,一片能够种花种草、喝茶乘凉的“私家庭院”,击中了多少都市人对田园生活的隐秘渴望?开发商利用的正是这份情感诉求,将公共资源包装成私人礼物,让购房者为“可能性”支付巨额溢价。 李女士的质问,问出了所有吃过“模糊承诺”亏的购房者的心声:我们买的究竟是房子,还是销售精心编织的梦? 当梦想照进现实,只剩一纸冷冰冰的“公共区域”标识时,那种被欺骗、被愚弄的感觉,远比金钱损失更刺痛人心。这背后暴露的,不仅是某个楼盘销售的失德,更是整个行业在营销伦理与法律边界上的长期失范。 这件事最终会如何解决尚不可知,但它无疑给所有购房者敲响了警钟: 在掏空六个钱包之前,请务必把每一个诱人的承诺落在白纸黑字的合同里。因为当销售说“带你去看诗和远方”时,他可能只是在说——那片草地,你可以“看”,但它从来不属于你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