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,一男子没忍住,在库房突然强吻了一下女同事,女同事花容失色,愤怒的报了警,这

青一说社会 2026-01-31 10:24:55

北京,一男子没忍住,在库房突然强吻了一下女同事,女同事花容失色,愤怒的报了警,这下惨了,男子犯了猥亵罪,被拘留了5天。随后,公司把男子开除,男子暴跳如雷,把公司告了,索赔168446.52元。男子:我没被追究刑事责任,公司无权开了我!法院判决出乎意料。 这事发生在2025年2月19日的北京,朱某当时在一家公司做运营管理,早在2023年10月1日,他就和这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,期限到2026年9月30日,原本工作也算稳定,可他偏要自己毁了一切。 当天,他和同部门的女同事王某一起在库房忙活,不知道是脑子一热还是心存侥幸,突然没控制住自己,上前就强吻了王某一口。王某压根没防备,当场就吓懵了,反应过来后又气又怕,没半点犹豫,直接报了警。 警察赶来后,很快就查清了来龙去脉,朱某自己也痛快承认了强吻王某的事实。 经过核实,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猥亵他人,警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,考虑到情节不算特别严重,最终对他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。 这5天拘留,不光让朱某丢尽了面子,也该给他敲个警钟,可谁也没想到,他不仅没反省,反而闹出了更大的动静。 朱某从拘留所出来后,还以为这事反省一阵子就能翻篇,能继续回公司上班,可他想错了。 2025年5月12日,公司接到员工举报,知道了朱某猥亵女同事被拘留的事,当天就安排人约谈了他。 约谈时,朱某再次承认了自己2月19日在库房强吻王某、被拘留5天的事实,还明确表示愿意接受公司的处理。可转头,他就变了卦。 也是在5月12日当天,公司经过研究,按照内部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《员工日常管理奖惩办法》,再结合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,向朱某邮寄了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》,明确从2025年5月15日起,和他解除劳动合同。 原来这家公司早有规定,员工只要受到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、行政拘留,就属于重大失职违规,公司有权开除,还不用支付任何补偿。更关键的是,这份规章,朱某早就签字确认知晓,如今却想抵赖。 看到开除通知的朱某,当场就暴跳如雷。他觉得自己特别委屈,声称自己虽然被行政拘留,但没被追究刑事责任,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,公司没权利开除他,还说自己当初只知道规章名称,不清楚具体内容,签字也只是确认劳动合同。 愤怒之下,朱某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68446.52元,后来还追加诉求,要公司支付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0560.91元,以及未休年休假工资12673.09元。 可仲裁委经过审理,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合法,最终驳回了他的全部请求。朱某不服气,又一纸诉状把公司告到了法院,依旧执着于要那十几万赔偿,坚称“没被追刑责就不能开除”。 一边是朱某的强词夺理,一边是公司拿出的约谈记录、行政拘留证明、朱某签字的培训确认书等一系列证据,大家一开始也猜不准法院会怎么判。可一审法院审理后,很快给出了判决。 法院认为,公司提交的所有证据,都能证明朱某存在猥亵他人被行政拘留的违法行为,公司是按照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,属于合法解除,因此驳回了朱某的赔偿金诉求,他主张的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,也因缺乏证据没被支持。 朱某还是不服,又提起上诉,二审法院经过审理,维持了一审判决,还清楚说明了其中的道理:《劳动合同法》里“被追究刑事责任可开除”,只是公司开除员工的一个条件,不是唯一条件,只要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合法规章,公司就有权开除。 最终,朱某不光没拿到一分钱赔偿,还彻底丢了工作,所有的麻烦,都是他自己一时冲动惹出来的。 说到底,这就是咎由自取,职场上最基本的就是遵守法律和公司规章,尊重同事,一时的侥幸和冲动,换来的只会是无法挽回的后果,他这也算是给所有打工人提了个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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