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严查到底!”2025年12月,湖南湘乡,一男子当地医院做完包皮手术后输液时,竟无意间发现护士给自己所输的碳酸氢钠注射液,有效期竟至2025年10月,已过期整整两个月!可医护人员的却说不会致命,只是药效差一些。网友:打针不就是为了药效吗? 事发当天,周先生(化名)在湘乡当地一家医院接受了包皮手术。 手术结束后,医生告知他前列腺存在一些问题,需要通过输液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和消炎。 对于医生的安排,周先生没有丝毫怀疑,毕竟术后消炎是常规操作,他只想着好好配合治疗,尽快恢复健康,早日摆脱病痛的困扰。 术后的几天里,周先生一直按时在医院接受输液护理,一切看似都在正常进行。 直到输注第二瓶液体时,闲着无事的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手边的药瓶,这一看,瞬间让他惊出了一身冷汗,原本放松的心情瞬间被恐慌和愤怒取代。 药瓶标签上清晰地印着,这瓶碳酸氢钠注射液的生产日期是2023年11月27日,有效期至2025年10月,而当时已经是12月下旬,也就是说,这瓶被直接输注到他体内的药品,已经过期了整整两个月。 一瓶过期两个月的药品,竟然被医护人员毫无顾忌地用到了刚做完手术、身体还十分虚弱的患者身上,周先生越想越后怕,他立刻叫停了输液,匆忙找到当班的医护人员,急切地提出了自己的质疑,诉说着自己的担忧,生怕这瓶过期药品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。 可让周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面对他的焦急与恐慌,医护人员的反应却十分冷淡,没有丝毫的歉意和重视,甚至连一句像样的解释都没有。 他们轻描淡写地告诉周先生,这款碳酸氢钠注射液属于冲洗类药物,就算过期了也没什么坏处,不会对人体造成致命伤害,顶多就是药效稍微差一点,让他不用太过担心,安心输液就好。 这样的回应,无疑是火上浇油,让本就愤怒的周先生更加无法接受。 我实在无法理解,医护人员怎么能说出这样不负责任的话——药品的保质期从来都不是摆设,而是一道守护人体健康的安全防线,过期药品本身就是不合格产品,无论是什么类型的药品,都不应该被投入使用。 医护人员口中的“不会致命”,看似是简单的安慰,实则是对患者生命健康的漠视,更是对医疗行业职业操守的亵渎,患者来医院是为了康复,不是来承受这种不必要的风险的。 尽管心里充满了不满和担忧,但在医护人员的敷衍回应下,周先生无奈之下还是输完了那瓶过期药品。 可当天下午,他就感觉到了身体的不适,身上开始冒出密密麻麻的红疹,还伴随着强烈的瘙痒感,他当即怀疑,这是输注过期药品引发的过敏反应。 为了确保自己的身体安全,周先生不敢有丝毫耽搁,立刻前往另一家医院进行了全面检查。 好在检查结果显示,只是轻微的过敏反应,并没有造成更严重的身体伤害,休息一段时间后就能恢复,这才让他稍微松了一口气,但心里的后怕和愤怒,却丝毫没有减少。 刚做完手术,本就需要安心休养,可因为这瓶过期药品,周先生不仅身体上遭受了额外的痛苦,精神上也备受折磨,日夜提心吊胆,担心自己的身体会留下后遗症,对涉事医院的信任,也瞬间崩塌殆尽。 他觉得,医院必须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说法,弥补自己所遭受的身心伤害。 随后,周先生回到了涉事医院,找到了医院负责人,提出了自己的诉求。 他最初提出了5万元的赔偿,其中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,但这其实只是一句气话,他真正想要的,从来都不是金钱,而是医院的一个诚恳态度,是对自己健康的重视,是一句发自内心的道歉,还有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,确保自己没有受到隐藏的伤害。 可让周先生再次失望的是,涉事医院的态度十分强硬,不仅没有丝毫的歉意,还直接拒绝了他的赔偿诉求。 医院表示,不会承担5万元的赔偿,最多只能支付8000元的人道主义赔偿,还声称,他们的行为并没有给周先生造成实质性的伤害,这8000元已经不少了。 更让人寒心的是,面对周先生提出的、希望医院带自己去上级医院做全面检查、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的合理诉求,医院也予以拒绝,甚至还故意刁难周先生,让他提供自己身体受损的相关依据,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。 在此期间,医院既没有安排工作人员来看望过正在住院的周先生,也没有主动提出为他做任何身体检查,态度冷漠到了极点。 看着医院这种不负责任、敷衍了事的态度,周先生彻底寒心了。 他明白,再继续和医院协商下去,也不会有任何结果,于是他放弃了追求赔偿的想法,转而向当地卫健部门进行了投诉求助。 他明确表示,自己不再要求任何金钱赔偿,只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曝光这家医院的违规行为。 目前,执法部门已经正式介入此事,对涉事医院的药品管理、医疗操作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审查,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对涉事医院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,给周先生和公众一个公正的交代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