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蒋大为的情人,他欠我90万不还。有欠条为证。”2004年1月,一自称蒋大为经纪人及情人的女子姚曼。 2003年秋天那个下午,蒋大为坐在自己家客厅,整个人都僵住了,不是因为激动,而是害怕。 眼前这张纸,写着90万——不是演出合同,是一张欠条,逼他写欠条的人叫姚曼,十年前,他们在美国一场酒会上认识,那时候姚曼看他,眼睛里全是崇拜,就像普通粉丝见到大明星一样。 可十年过去,什么都变了,蒋大为那会儿正缺钱,女儿在国外读书,学费、生活费、温哥华的房子,样样烧钱,他在国外教音乐,挣得根本不够用,只好回国接活。 姚曼就是这个时候凑上来的,说自己可以当他的经纪人,一开始还挺正常,后来就开始动手脚——演出费她偷偷扣,代言费几十万直接吞,蒋大为发现之后想跟她断干净,她立马翻脸, 既然吸不到血,她就想来毁掉他。 那天下午,她不是一个人来的,还带了几个彪形大汉,客厅里没有花香,只有一股土腥味和紧张。 蒋大为拿起笔写欠条,手是抖的,但脑子特别清楚,他写下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日期——那天他人在国外,根本不可能签这张条。他在赌,赌姚曼不会去查。 果然,她没查,转过年来,姚曼看蒋大为没给钱,就开始在网上闹,她说:“我是他情人,他欠我钱不还!”那时候网络还没现在这么发达,但“老艺术家出轨欠债”这种话题,传得比什么都快。 大家都等着蒋大为认栽、给钱。在那个年代,名声对艺人太重要了,但他没妥协,他报了警。 不是走民事纠纷,是直接告她敲诈,警察一介入,事情就反转了。 他们去查了出入境记录,铁证如山:欠条上写的那天,蒋大为根本不在国内。 这张欠条,从逼债的证据,一下子变成了姚曼敲诈的证明。 2011年,法院判了,姚曼因敲诈勒索罪被判5年。 法律上讲,蒋大为赢了,但从2003年到2011年,整整八年,大家都在吃这个“瓜”,没几个人真的去追结果。 甚至到了现在,还有人传他欠钱不还、改了国籍、被开除军籍……逼得这个老艺术家一次次拿着护照上节目自证清白。 法律能判一个勒索的人坐牢,却堵不住别人说闲话的嘴,他唱的是《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》,可有些事,就像墨迹沾上了白衬衫,再怎么洗,印子还在,前奏音乐又一次响起,观众看到的,可能只是蒋大为依然挺得笔直的背影。 但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,为了走出2003年那次打击,他熬了多久、付出了多少,那90万的欠条,到最后也没换成真钱,却成了他人生中最贵的一堂课。主要信源:(中国新闻网——蒋大为"欠债门"终落幕 女子自称情人诈骗获刑5年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