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要以身相许抵前男友欠款法院:不行,得还钱!近日,湖南益阳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决引发关注。分手后,女方以借条中“结婚可抵债”的承诺为由,表示愿意“以身相许”嫁给前男友来抵消5万元债务。男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。法院的判决非常明确:以缔结婚姻来抵债的约定无效!婚姻自由神圣不可侵犯,不能作为偿还债务的“商品”。该约定因违背公序良俗而不受法律保护。最终,法院判决女方仍需偿还全部借款。这并非个例。此前江苏徐州也有类似案件:女方为抵债与男方“闪婚”,一个月后又起诉离婚。法院同样认定,婚前的个人债务不会因结婚而自动消除,判决女方还钱。法官提示,情侣间大额经济往来,务必保留好借款凭证,清晰的权利义务边界才是对感情最好的保护。感情归感情,法律归法律。用婚姻当筹码,终究行不通。 女子要以身相许抵前男友欠款
女子要以身相许抵前男友欠款法院:不行,得还钱!近日,湖南益阳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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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1-23 16:12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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