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纹身的一律开除!”湖南一15岁女学生,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,当场开除学籍

文史小将 2026-01-22 00:00:05

“纹身的一律开除!”湖南一15岁女学生,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,当场开除学籍不准入学,不料女生恼羞成怒,要求学校赔15万精神损失费,校方坚决不让步! 湖南那边的这所职校,这回是铁了心要杀鸡儆猴,立个规矩。 事情的起因是一个才15岁的新生小丽,就因为胳膊上有块巴掌大的纹身,被学校抓个正着。校方办事那是相当利索,二话不说直接取消了她的入学资格,连学籍都给开了。 小丽这头也不甘示弱,反手就把学校告上了法庭,张嘴就要赔偿15万的精神损失费。 咱们得从头捋捋这事儿。其实学校早在招生简章里就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:“有纹身的一律不予录取”。可小丽报名那会儿成了漏网之鱼,直到开学后例行体检,胳膊上的图案藏不住了,这才彻底露了馅。 这下学校也被架在了火上烤:要是放过她,以后别的学生有样学样根本管不住;要是硬把人赶走,又怕被人说太绝情。最后学校权衡利弊,还是决定按规矩办事。 哪怕小丽的爹妈急得团团转,当场发誓说立马带孩子去洗掉,保证以后绝不再犯,学校那边还是冷冰冰的一句:“规矩面前人人平等”,一点通融的余地都没给。 要说这学校做事也真是够狠的,查出来当天就下了逐客令,连个给孩子收拾行李、缓冲一下的时间都没留。这一套操作下来,小丽的心态彻底崩了。 她觉得自己简直是被学校给耍了:录取通知书都拿到手了,铺盖卷都搬进宿舍了,临了你告诉我没书读?这不是成心折腾人吗? 一怒之下,在家里人的支持下,她一纸诉状把学校告了。她的理由也很硬气:你学校这么搞突袭式劝退,不仅剥夺了我上学的机会,还让我们全家在亲戚邻居面前丢尽了脸,成了大家的笑柄,这笔精神账必须得算! 不过,法院看问题的角度就客观多了。法官审理后认为,学校在开除程序上确实有点瑕疵,按理说应该先警告、后处分,直接赶人确实显得简单粗暴。 但是,招生简章上的条款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实,既然报名的时候没看清楚,这责任就不能全赖学校。 最后判决下来:学校只承担50块钱的案件受理费,至于小丽要的那15万赔偿,想都别想,全部驳回。小丽不服气又上诉,结果二审还是维持原判,这维权的路算是彻底堵死了。 这事儿一曝光,网上也是吵翻了天。支持学校的人觉得:“无规矩不成方圆,今天纹身能进,明天是不是染绿头发也能进?学校又不是菜市场。” 甚至有人觉得纹身本来就该被挡在门外,毕竟这玩意儿在很多行业都是忌讳。但替小丽喊冤的人也不少,大家觉得:就因为一块皮上的图案,就断定这孩子是个坏种?谁年轻时候没干过点傻事?教育不就是应该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吗?学校这种“一刀切”的做法,说白了就是图省事,懒得去分辨学生到底是坏还是因为一时糊涂。 最让小丽心里不平衡的是,她后来打听到,班上有个男同学小腿上也有纹身,就因为天天穿长裤盖着,愣是蒙混过关了,现在还在学校待得好好的。 这就让她更委屈了:同样是有纹身,凭啥他能瞒天过海,我就得卷铺盖走人?但这世上哪有绝对的公平,现在的结局就是小丽辍学在家,整天把自己关屋里不出门,人也颓废了,爹妈看着干着急也没办法。这事儿说到底,既是学校管得太死板,也是家长孩子对规则太不当回事,抱着侥幸心理以为“不就是个纹身嘛”,结果真就成了断送前程的拦路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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