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,女子的丈夫和女子的表妹发生了不正当关系,表妹还为这表姐夫生了个女儿。女子虽

史之春 2026-01-14 17:35:56

重庆,女子的丈夫和女子的表妹发生了不正当关系,表妹还为这表姐夫生了个女儿。女子虽然心中有气,但还是选择了妥协,并将这个女儿挂在自家的户口本上。20多年后,女子意外发现丈夫陆续给表妹转了380万元,气得将表妹和丈夫告上法院,要求全部返还,可法院的判决却让女子难以接受。 据报道,刘女士和白女士是表姐妹,两人的母亲是亲姐妹,当年刘女士和林先生结婚后,把表妹白女士介绍给了丈夫认识,还让两人互加了好友,频繁的联系让林先生和白女士逐渐产生了感情,进而发展成不正当关系,白女士还为林先生生下了一个女儿。 得知真相的刘女士内心充满愤怒,但看着两个年幼的女儿,她选择了妥协。林先生曾召集刘女士和白女士的母亲碰面,承诺结束这段婚外情,刘女士最终原谅了丈夫,甚至把白女士和林先生的女儿登记在自家户口本上,由自己担任监护人。 本以为这样能维系家庭完整,没想到2023年,刘女士的大女儿在梳理家庭银行流水时,发现了惊天秘密:从2010年2月到2019年7月,林先生通过三个银行账户向白女士转账41笔,共计360余万元;2020年1月到2022年6月,又通过微信转账18笔,金额达20余万元,前后累计380余万元。 此时刘女士已经和林先生在2022年8月协议离婚,得知这笔巨额转账后,她认为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,严重侵犯了自己的权益,于是在2024年11月将白女士告上法庭,把林先生列为第三人,要求白女士返还全部款项。 让人意外的是,重庆市渝北区法院一审驳回了刘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,这个结果让她难以接受。法院给出的理由是,虽然林先生和白女士的婚外情违背公序良俗,但现有证据表明刘女士早已知情并默许了转账行为。 法院依据的关键证据是刘女士和白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,记录显示刘女士曾主动告知白女士林先生对她的喜爱,也知晓林先生定期给白女士支付生活费、资助购房,还劝慰白女士“像一家人一样”,期间从未对转账提出异议。此外,法院认为刘女士在离婚时,已经在知晓这些赠与行为的情况下与林先生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,赠与行为并未损害她的财产权益。 这起案件的争议核心在于,容忍婚外情是否等同于默许对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。从法律角度来说,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需要双方共同同意,这是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的,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案例66号也明确,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隐藏、转移、变卖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。 在云南昆明曾有一起类似案件,丈夫婚内出轨并向情人转账8万余元,妻子起诉后,法院认定转账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未经妻子同意,判决情人全额返还,二审法院也维持了这一判决。对比来看,重庆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就在于“知情”与“默许”的界定,法院认为刘女士的妥协和无异议行为构成了默许,但这样的认定在法律界也存在争议。 一位资深民庭法官就表示,容忍婚外情和同意财产赠与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,不能混为一谈。刘女士当初的妥协,更多是为了维护家庭完整、照顾年幼子女,不能因此推断她同意丈夫把巨额共同财产送给第三者。 林先生在二审中也推翻了一审的部分表述,明确表示刘女士对转账行为始终不知情,一审以“未提异议”推断“默许”不符合常理,还承认自己的行为错误,恳请二审法院纠正判决。目前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了上诉案件,尚未作出最终判决。 这起案件给很多家庭敲响了警钟,在婚姻关系中,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容忍对方的过错,都不能忽视对自身财产权益的保护。对于普通人来说,遇到类似情况要及时留存证据,明确表达自己的态度,避免因“沉默”被认定为“默许”。同时也要明白,婚外情本身就违背公序良俗,不仅会伤害家庭感情,还可能引发复杂的财产纠纷,守住婚姻的忠诚底线,才是维护家庭稳定的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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