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必如此! 女子醉酒后撞见前男友和闺蜜在厕所,情绪激动导致坠楼,最后法院判决共同

乔老二啊 2026-01-14 16:37:29

何必如此! 女子醉酒后撞见前男友和闺蜜在厕所,情绪激动导致坠楼,最后法院判决共同饮酒的人补偿5%。 (河南一个姑娘王某,跟男朋友薛某分手没多久。那天她和闺蜜郭某、前男友薛某,还有一个朋友李某,几个人一块喝酒。 喝完酒,大家把她安全送回了她租的房子。到家后,姑娘醉得难受,自己回卧室睡觉去了,另外三人就在屋里待着聊天。 后来王某迷迷糊糊起来上厕所,这一去,可把她给彻底“惊醒了”。她看见,自己的闺蜜郭某和前男友薛某,两个人都在厕所里。 在她看来,俩人举止特别亲密,闺蜜竟然坐在前男友的腿上。王某当时就崩溃了,酒劲加上怒火,她二话没说,扭头就冲向阳台,顺着那爬上了楼顶。 她前男友薛某感觉不对劲,赶紧追过去。眼看王某要翻过围栏往下跳,薛某冲上去死死拽住她的手,一边拽一边大喊救命。 可惜,最后还是没拉住,王某从二楼楼顶摔到了一楼地上。这一摔,造成了重伤,胸部以下瘫痪,双手也几乎不能动,鉴定说是完全护理依赖,以后的日子都得靠别人照顾了。 事后王某把当晚一起喝酒的三个人——闺蜜郭某、前男友薛某、朋友李某,全都告上了法庭,要求赔偿。 法庭上,几个人说法不一样。闺蜜郭某说,自己根本没坐在薛某腿上,他们离开时王某还好好的,她自己已经尽到送朋友安全到家的义务了,王某跳楼时她都不在场了,不该赔。前男友薛某则说,自己当时是在救人,拼了命去拉她,但实在拉不住。 法院仔细调查后认为,虽然之前一起喝了酒,但几个人已经把她安全送到了家里,她回家后也没再喝,而是自己去休息了,这说明一起喝酒的人该做的护送、照顾义务已经尽到了。 王某是个成年人,这次重伤主要是她自己酒后不冷静,采取极端行为造成的,跟另外三个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。 但是,法院话锋一转,考虑到你们几个毕竟是当晚一起喝酒的朋友,出了这么大的事,根据公平原则和人情道理,一起喝酒的人还是应该给点适当的经济补偿。 最后判决,以王某总损失138万元的5%为上限,也就是大概6万9千多块钱,由三个人分摊补偿。其中,闺蜜郭某承担2%,前男友薛某承担2%,朋友李某承担1%。判之前,郭某垫过200块救护车费,薛某垫过1万1医疗费,这些钱都得从他们该补的数额里扣掉。 所以最后算下来,郭某还得再给王某两万七千多,薛某再给一万六千多,李某给一万三千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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