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直辣眼睛!男子起诉小23岁女友要求返还20多万,法院认定双方不正当交往均有过错

乔老二啊 2026-01-14 19:37:49

简直辣眼睛!男子起诉小23岁女友要求返还20多万,法院认定双方不正当交往均有过错,酌情返还一半。 话说云南昭通45岁离异男子老潘,在网上买东西时认识了22岁刚结婚不久的小李。 俩人加了微信,不知道怎么地一来二去就莫名其妙的好上了。这一好,就是整整8年。 老潘自己说离异后很孤单,而小李呢,那时候婚姻里可能也过的不如意,俩人互相取暖。 可是老潘是实打实地奔着结婚去的,8年里,微信加银行卡,给小李转的钱林林总总加起来差不多有几十万。 转账记录密密麻麻,一千多笔,什么520啊、1314啊这种特殊数字,也有大几万的普通转账。 可是呢这个小李一直没离婚,老潘是越等越心凉,越等越难受。 直到2025年的时候,他发现好像不对劲了,说好要结婚,李某却一直没离婚(直到2020年才离),而且好像还跟别人有牵扯。他越想越憋屈,一纸诉状把李某告上法庭,要求返还这些钱,说是“不当得利”。 法庭上,小李表示也委屈。她说自己22岁的时候是懵懂的,是老潘主动倾诉接近他,感情是自然产生的。 那些钱都是老潘为了维系他们俩感情自愿给的,是恋爱中的普通花费和赠与,不是借款,更不是不当得利。 重点来了,到了法院呢,法官把这事分成了两段,给他们俩讲的明明白白。 第一段,是小李还没离婚的时候。法院说,这期间你俩的关系“不正当”,违背公序良俗,俩人都有错。老潘明知对方有家庭还在一起,小李在婚内不忠诚。所以,这段期间老潘多转给小李的25万多,鉴于双方都有过错,酌情让小李还一半,也就是12万7千多。 第二段,是小李离婚之后。法院认为,这时你们是正当恋爱关系了。那些带特殊含义的转账,就是表达爱意的普通赠与,给了就不能要回来了。老潘说小李不忠,但没拿出实锤证据,法院不支持。 法官的“各打五十大板”,婚内出轨那段,双方都有过错,所以钱只判还一半。不鼓励任何一方,但也没完全偏向给钱的那位。你觉得这样公平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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