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太憋屈了!”河南一男子,十年前丢的车一直没找回来。最近他突然接到交警电话,说这辆车竟有16次违章!男子这才得知,自己的车正在被别人开着。 电话挂断,他第一反应是懵。当年他把车借给工友办活,回来的只有钥匙和行驶证,车却没影。他立案、找人、贴寻车启事,折腾了好一阵,最后不了了之。十年后忽然冒出一串违章记录,谁在开,怎么开的,怎么过了年检,他全不清楚。 按着违章时间线顺藤摸瓜,他找到了现在的用车人李某。对方态度很硬,说是二手买来的,钱付过了,车就归他。可一问手续,过户没办,车辆登记证也不在手里。更离谱的是,对方抛出个“解决方案”:给两千,他就把车开去报废,大家互不追究。 听到这,王伟杰彻底炸了。车是他名下的,证件都在,他还要掏钱把自己的车“送走”?而且报废并不等于把历史违章抹掉,这些记录仍要由实际驾驶人处理,报废只是注销登记,逻辑根本对不上。 我看这事有几个关键点。第一,机动车的权属,核心看登记证和过户。没有完成变更登记,买方再怎么说自己出过钱,也只是占有,不是所有人。更何况,车辆的来源轨迹说不清,既不是正规二手车交易,也没有完整票据链,这种“低价便宜车”在市场里风险最大。第二,违法记录应由实际驾驶和管理人承担,原车主可以通过提出异议、提供证据,把违章转到实际使用人名下,不存在“你名下就你全背锅”的绝对规则。 第三,李某如果真是被卖车的人骗了,该找卖给他的人要说法,要求退赔,而不是去逼丢车的人出钱“报废了事”。这个所谓两千块的提议,说白了就是想用最低成本把风险甩干净,既不合法,也不公道。 王伟杰现在走诉讼是正路。思路也清晰:起诉返还原物、确认权属,同时申请财产保全,避免车辆被转移或拆解;向交管申请布控和锁定,发生路检就地扣留;对历次违章逐条申诉,提交不在场证明、车辆失控的报警记录,追责到实际驾驶人。赢官司不是终点,执行才是难点,这车如果被藏起来或拆件出售,执行会很难,因此越早保全越关键。 悬念来了:卖车链条上的“王某”会不会现身?这车能不能在判决前找到并扣回?16次违章里有没有重大事故隐患?如果法院判返还,李某还不交,是否会被强制执行、甚至承担拒执后果?每一步都牵动人心。 这事对我们每个人都是提醒。丢车要及时立案、备案,资料留好;接到莫名违章别硬扛,先核实照片和时间,依法申诉;买二手车一定看三件套,见车见证见人,当场变更登记再付款,别碰“无证低价”的便宜。花小钱图省事,最后可能付出更大的代价。 公平不是嘴上说说,规则要落地。我的态度很简单:谁开谁负责,谁卖谁担责,该返还就返还。你们怎么看,如果你是王伟杰,会不会接受“两千报废”的提议,还是硬刚到底把车要回来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