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0年,哈尔滨,王守信在验明正身后,走向了刑场,这是她临刑前留下的一张照片,

金建嘉琪 2025-12-18 15:10:23

1980年,哈尔滨,王守信在验明正身后,走向了刑场,这是她临刑前留下的一张照片,此时的她仍然不死心,歇斯底里地高声喊叫了起来,幸好一旁边的法警及时制止了她。 王守信这个人,出生在1921年的黑龙江宾县,那时候家里条件一般,她早年没啥详细记录,但从底层起步,进了哈尔滨市燃料公司,当起收款员。每天就是收钱算账那种活儿,挺琐碎的。她靠着踏实干活,慢慢在公司站稳脚跟。到了1970年代初,她已经爬到宾县燃料公司经理兼党支部书记的位置,手里管着煤炭生意和财务。这职位在当时不算小,煤炭是紧俏货,她的话语权挺大。说起来,她升迁的过程也没啥特别花哨,就是抓住机会,一步步上来的。但权力在手,就开始变味了。从1971年11月开始,她利用工业用煤的双轨价差,截留货款,搞起小动作。这事儿持续了八年,到1978年6月,她一共贪污和侵吞物资折合五十多万元。这数字在当时是天文数字,普通人一辈子都挣不到这么多。她拉着家里人一块儿干,儿子媳妇弟弟妹妹都卷进去,形成个小集团。 她贪污的手法其实不复杂,主要靠伪造单据、私设黑金库啥的。公司固定资产才二十五万,她吞的钱是两倍多。表面上她低调,穿得跟大家差不多,住的地方也不显眼,但私下里用这些钱行贿上级,换来煤炭供应的方便。还去北京上海买高档东西,过得挺滋润。职工里有人叫她“王半城”,意思是她控制了半个县的煤。但不是所有人都服气,有人看不下去,偷偷寄举报信。1978年,一个副经理把账本扔到纪委门口,这事儿才撕开口子。调查组下来一查,证据一大堆,假票据、虚构买卖啥的,全都摆在那儿。1979年4月,人民日报登了报道,说这是建国以来最大贪污案,全国都炸锅了。大家那时候对贪官特别气愤,她这案子正好撞上枪口。 案子破获后,王守信还不老实,多次和同案犯订立攻守同盟,指使别人灭证转赃。检察院公诉书列得清清楚楚,她从收款员起家,利用职权鲸吞国家财富。涉案的还有马占清、姜淑芝他们,这些人帮她藏赃分赃。赃款追回四十多万,赃物七万多。1979年10月20日,松花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她,3200多人旁听。罪名是贪污、受贿、窝藏赃款,判了死刑。她上诉也没用,最高法院核准了。这案子不光是钱的事儿,还暴露了当时财务制度的漏洞,管得松,容易钻空子。黑龙江省借这事儿整顿国企,加强审计,大家都觉得该严打这种行为。 1980年2月8日,执行那天,哈尔滨冷得要命,松花江都冻住了。公审大会在工人体育馆开,近5000人从各界来旁听。审判长宣读判决,宣布死刑立即执行。她被押上台时,还试图闹腾,高呼自己无罪啥的。法警赶紧上前制止,没让她继续嚷。大会后,她被押到郊外刑场。摄影记者李振盛拍了照片,记录了她下车后甩头发、环视人群、走向执行点的过程。刑场设在公路旁取土坑那儿,群众围了不少。她拖着脚镣走过去,法警扶着她。验明正身后,她突然又喊起来,声音尖锐。旁边的法警及时上前,按住她,堵住嘴。枪声响后,一切结束了。这张照片后来流传开来,成为案子的标志。 王守信死后,事儿没完。她的长子刘志民判四年,次子刘志忠五年,媳妇姜淑芝七年,弟弟王守富三年,妹妹王守琴管制两年。同犯马占清判十五年,受贿的高玉斌缓刑三年。赃款物资基本追回,上缴国库。这案子成了反腐的标杆,全国掀起查贪高潮。宾县燃料公司后来改制成股份制,财务墙上还贴着她的照片,当警示。中央重视经济犯罪,1978年检察工作会议强调打击这类事儿。王守信案推动了制度完善,审计更严,国企风气清了不少。放到当时背景,改革开放刚起步,物资短缺,她钻了空子。但这也提醒大家,权力没笼子,容易出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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