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枉为父母!”湖北,一男子打工时,认识一女子,两人同居,生下8斤重女儿,给孩子上

丽唐文采飞扬 2025-12-16 11:03:31

“枉为父母!”湖北,一男子打工时,认识一女子,两人同居,生下8斤重女儿,给孩子上户口时,女子才告诉男子她已婚,女子丈夫要告女子重婚,吓得她把女儿扔给男子回归家庭了,男子让女子带走女儿抚养,他每月给1000元,被拒后,男子独自抚养女儿5年,竟然想把女儿甩给福利院。男子:我50多了,每月就挣7000多,2个儿子都30多岁了没结婚,实在养不起了。 男子常年在外打工,身边没个知冷知热的人,日子过得寡淡,后来工地上认识了个女子,俩人聊得来,越走越近,最后就搭伙过起了日子,也算有个伴儿。 没成想没多久,女子就怀了孕,男子高兴坏了,觉得老来得女是天大的福气,天天盘算着孩子出生后买啥奶粉、穿啥衣服,就等着孩子落地,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。 等到孩子生下来,八斤重的大胖丫头,哭声都格外响亮,男子更是笑得合不拢嘴,第一件事就想着赶紧给孩子上户口,让孩子光明正大地跟着自己。 可上户口这事儿,直接把男子的美梦砸得稀碎,户籍室的人要各种材料,女子支支吾吾半天,实在瞒不住了才说实话:我早就结婚了,家里有老公孩子。 这话一出口,男子脑子“嗡”的一下就懵了——合着自己这是被人当傻子骗了? 女子老公知道这事儿后,气得要告她重婚罪,女子一听说要坐牢,吓得魂都没了,连夜收拾行李就跑回自己老公家,把刚满月没多久的孩子,就这么扔给了男子,连头都没回。 男子看着怀里哭唧唧的孩子,又气又心疼,他找到那个女子,好说歹说,提出孩子跟妈过,自己每月掏1000块抚养费,不管咋说,不能委屈了孩子。 结果女子想都没想就拒绝了,生怕这孩子沾上自己,影响她回归“正常生活”,男子没办法,总不能把孩子也扔了吧?只能咬着牙自己养。 这一养就是五年,孩子从嗷嗷待哺的婴儿长到了会跑会叫“爸爸”的小姑娘,男子又当爹又当妈,没睡过一个安稳觉。 可他压力是真的大,每月工资就七千多块,家里还有两个三十多岁的儿子没结婚,买房、彩礼哪样不要钱? 五十多岁的人,身体早就不如从前,一边要顾着小的吃喝拉撒,一边要愁着大儿子的婚事,实在是扛不住了,才动了把孩子送福利院的念头。 有网友把火力全对准了孩子妈:“这女子太缺德了!骗感情就算了,连自己的孩子都能扔,重婚罪就该好好治治她,让她为自己的自私付出代价!” 也有不少人疼男子:“五十多岁了还在为生活拼,两个儿子没成家,又多了个小的要养,换成谁都得崩溃,他已经够不容易了。” 《民法典》里写得明明白白,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权利,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,必须给抚养费,这是义务,躲不掉的。 女子在没离婚的情况下,跟男子以夫妻名义同居还生了孩子,这就是妥妥的重婚罪,真要告上去,坐牢都不冤,她想靠跑就能躲掉责任,门儿都没有。 你觉得这孩子的妈该不该被追究责任? 信息来源:法治进行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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