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1月13日,山西长治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狗咬人引发的命案,引发社会极大关注。 事情起因是今年大年初二,申家儿子被邻居郭家的狗咬伤,一怒之下摔死了狗。申家选择了报警处理,民警联系郭勇刚妻子赵某晖到派出所,但赵某晖未配合。 原本可通过司法途径化解的邻里矛盾,在当晚彻底升级。对方至少六人手持棍棒铁锹,闯入申家打砸泄愤,最终导致了致命的后果。 而此案最引人深思的,是检方对同一事件却给出两种截然不同的防卫性质的认定…… 1. “理论”还是“入侵”?, 为了一条狗,深夜带着棍棒铁锹,闯进别人家里又打又砸。这哪是去“理论”?这分明就是上门行凶!把别人家大门踹开,玻璃砸碎,这时候任何主人在极度恐惧下,做出的反击都是本能的自保。要求一个被逼到墙角的老人,在那种混乱中还去思考“捅这一刀是轻了还是重了”,这简直是强人所难。 2. 法律不能“分西瓜式”判案 根据媒体援引申某某辩护律师的话,最让人困惑的就是,同一个过程,同一次混乱的打斗,为什么把造成其中一人重伤的行为算作“正当防卫”,而另一人死亡就成了“防卫过当”? 这好比一锅粥里捞豆子,非要分清楚哪一粒是红的,哪一粒是绿的。除非检方能明确证明,老申在刺伤第一个人之后,打斗已经完全停止,危险已经解除,然后他又起身追出去捅了第二个人。否则,在那种生死关头,他怎么可能精确控制自己的每一个动作? 3. 法律应该站在谁一边? 这个案子的判决,会不会成为一个风向标?如果最后认定老人有罪,那无异于告诉所有人:当歹徒闯进你家时,你反击可以,但必须“点到为止”,不能伤其要害,否则你就可能从受害者变成罪犯。这会让守法公民在自己家里都感到不安全。 我们的法律,应该坚定地保护在自己家里被侵害的弱者,而不是用苛刻的事后标准去评判他的自卫行为。为了一条狗引发的冲突,最终毁了两个家庭,这个血的教训已经足够惨痛。希望法院的最终判决,能捍卫“家是城堡”的朴素正义,让善良的人们感到安心,而不是寒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