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,为庆祝好友退休,男子六人聚餐吃饭,喝了一瓶白酒,12瓶啤酒。酒局散后,又打车准备去KTV唱歌,谁知 其中一男子喝大了,到的目的地后不但不下车,还言语辱骂并用手机砸司机的头,好友赶紧出面阻拦,谁知两人双双摔倒,男子头部流血。 好友将其赶紧送往医院并垫付了医药费,可男子还是抢救无效死亡。家属不干了,将同饮者告上法庭,索赔62万,法院的判决亮了。 2024年9月,田某退休,好友刘某组织了六人的庆祝聚餐。大家兴致正高,一起喝了1瓶白酒加12瓶啤酒。 酒局散了还不过瘾,又约着去KTV续场。谁也没想到,这场开心的聚会,会以悲剧收场。 张某、刘某、何某三人同乘一辆出租车,到了KTV门口,刘某正扫码付车费,张某却突然不对劲了。 不仅赖在车里不下车,还张口就辱骂司机,非要让司机继续开。司机一头雾水追问去向,张某直接抄起手机就朝司机头上砸去。 司机没敢纠缠,赶紧下了车,可张某不依不饶,跟着下车后还想冲上去找事,嘴里骂骂咧咧没停。一旁的何某怕事情闹大,赶紧上前阻拦。 没成想拉扯间两人一起摔倒在地。何某脸朝下摔着没大碍,张某却是仰面倒地,头部瞬间流了不少血,直接站不起来了。 刘某当场就慌了,立刻打了120,出租车司机也报了警。急救车19点32分派出,11分钟后就到了现场,20点03分就把人送到了医院。 刘某和何某心里过意不去,跟着去了医院,何某还主动垫付了医药费。 可命运没给补救的机会,张某诊断出多发性大脑挫裂伤、创伤性急性硬膜下出血,治疗半个月后突然呼吸心跳骤停。 家属看着没希望,放弃了进一步抢救,之后还拒绝了解剖,直接把尸体火化了。死亡证明写得很清楚,直接死因就是脑挫裂伤。 按理说,这事明眼人都能看出个大概,可张某家属就是不接受,一口咬定同饮者有责任,把刘某、何某、田某全告了,索赔62万。这波操作,属实让人大跌眼镜。 但法院可不是看谁闹得凶就偏向谁,调取的监控把事情经过拍得明明白白。张某是主动动手打司机,下车后还执意挑事。 何某阻拦是为了阻止他侵害别人,完全是正当行为,根本没有故意让他摔倒的意思。 而且法律讲的是“过错责任”,《民法典》1165条早就说透了,没过错就不用担责。 聚餐时没人劝酒灌酒,张某喝酒后言行也都在自己控制范围内,何某阻拦合法,刘某及时叫救护车,同饮者做的已经够到位了。 张某家属还说送医地址错了导致延误,可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延误和死亡有关。反观张某,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自己主动挑事引发冲突。 摔倒受伤致死,全程都是自己的过激行为导致的,这就是《民法典》1173条说的“自身重大过错”。 法院最终驳回了家属的诉求,这个判决真的太公正了。很多人觉得“喝酒出事同饮者就得担责”,但这不是绝对的,得看有没有过错。 要是没劝酒、尽到了救助义务,凭什么要为别人的冲动买单? 现在有些家属,一旦出了悲剧就想找个“背锅的”,可法律不支持这种无理索赔。 情谊聚餐不是“连坐”的理由,同饮者有提醒照顾的义务,但没有替别人承担所有风险的责任。 更关键的是,张某家属拒绝解剖,等于放弃了查明真相的可能,现在又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同饮者有过错,这样的索赔怎么可能得到支持? 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,这不仅是道德要求,更是法律原则。 这场悲剧其实早就藏着预警:喝酒要懂分寸,遇事要控情绪。要是张某能克制一点,不主动挑事,何至于落得这般下场?要是家属能理性看待,也不会白费功夫起诉。 法律从来不会纵容无理取闹,也不会让无辜者背锅。这个判决不仅给了同饮者公道,更提醒所有人:聚会喝酒开心归开心,守住底线和分寸才最重要。 你觉得同饮者该担责吗?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,会怎么处理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