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光喊“给机会”!违规者的“改正”得先给别人一个交代 不查不知道,一查吓一跳!原来赵宏教授是总提“给违规者删记录”的人,可她光想着让违规的人好找工作,咋就没看看被坑的人有多惨? 有人因为队友违规,项目黄了、论文延期,找工作卡壳;有人因为室友作弊,保研名额直接泡汤——这些人的损失,难道一句“删记录给机会”就能抹平?说“知错能改”没错,但重点是“改”得有代价,不是删了记录就当没发生。 真要给机会,也得是违规者先“还债”:给被坑的人道歉、做补偿工作、去培训补过错,弄个实实在在的“修复报告”,让别人看到他真改了,而不是直接抹掉黑历史。光删记录叫纵容,不是宽恕,这对被影响的人也太不公平。 只谈给违规者机会,不谈怎么补别人的损失,这根本不是公平,是偏帮。 你觉得违规者要先做啥,才算真有资格要“第二次机会”?评论区聊聊你的标准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