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内鬼了?河南,男子取款170万在银行门口遭持枪抢劫,银行工作人员和安保只是全程围观还没报警,最终男子被打了一枪,重伤二级! 2024年7月2日,倪先生在某银行某支行想要取自己的170万现金,因为在银行取款都需要提前的预约,所以他也和银行打过招呼了。 谁能想到,当他取好钱之后,把这些钱都装进了自己的皮箱里,刚要出门口,就遭到了持枪抢劫。 接着他们俩就在门口互相的缠斗,你来我往的,一共纠缠了20多分钟,可是在这个期间,银行的工作人员还有保安全,都没有人进行阻止,只是在门口看着他们打,甚至连报警都没有。 其实我很能理解,这些工作人员还有保安,感觉工资并不值得自己为之搏命,毕竟对方还带着自己的手搓枪,但是连报警都没有,我觉得这个就非常的过分了,这20分钟已经足够警察过来了。 这些钱都是男子的辛苦钱,所以他拼尽全力保护着,最终这个歹徒没有抢走,只能骑着摩托车逃跑了。 但是在争斗的过程中,倪先生受伤严重,尤其是脸更是重伤,左眼已经失明了。 最终被鉴定为重伤2级,八级残疾,当天这个歹徒王某就被抓到了,后来被判了死刑,缓期两年。 后来根据王某交代,他是做生意失败了,然后期货亏损的非常厉害,所以就想在银行蹲点,然后抢钱。 后来倪先生想要提出38万民事赔偿,但是仅判获了7.3万元,而这笔钱也恰恰只够他自己的医药费。 他想去找银行,认为他们在工作上的冷眼旁观存在着很明显的失职,但是对方的领导一直在推诿,一直也没有什么下文。 根据民法典,银行对经营场所及周边储户负有安全保障义务,而且这个案子就发生在银行的门口,他们是有这个义务提供安保的,所以他们是存在过失,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。 有的网友疑惑:“大额取款都要提前预约,怎么那么巧就刚好赶到那天,应该消息泄露了,每天银行那么多人,怎么就抢的那么准,内部有人?” 对此,大家有什么看法呢,听说过类似的事情吗? (信息来源:扬子晚报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