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一老太过世后,儿子因没有得到老太的任何遗产心生不满,不交出合葬墓地认购证书,还强硬告知墓园,他不到场,谁都不能落葬,并以此为要挟让3个姐姐出具书面承诺放弃继承遗产。3个姐姐看着老太骨灰放在殡仪馆7个月不能下葬,心急如焚,无奈之下将弟弟和墓园告上法庭,法院这样判决。 据九派新闻10月29日报道,老人夫妇辛苦了一辈子,为了给自己做好身后事的安排,早早与三个女儿亲自挑选了合葬的墓地。 出于对儿子王林的信任,墓地认购人的名字登记为王林,墓穴证书也由他负责保管。那时候一家人关系和睦,王林也表态会好好处理父母的身后事。然而,随着时间流逝,这句话的重量却变得轻如鸿毛。 2016年,老人的老伴离开人世,三个女儿奔波处理后事,而王林也完成了父亲的落葬手续,看似一切顺利。 但这之后,老人的日常陪伴和照料大多由三个女儿轮流承担,王林虽住得不远,却多次以忙于工作为理由,很少前去探望。 老人内心逐渐对儿子失望,她意识到女儿们才是最贴心的依靠,最终她选择立下公证遗嘱,将名下的房产分配给三个女儿,试图以此规避潜在的财产分配纠纷。 2022年春天,不幸再次降临,老人离世后,家人们忙碌着准备追悼仪式,而王林表现得异常悲伤。 三个姐姐以为他只是哀痛母亲的离别,却没料到裂痕早已滋生。就在追悼仪式结束、遗体火化后,即将办理母亲落葬手续时,王林突然获悉遗嘱内容,随即露出了另一副面孔。 他要求三个姐姐放弃房产继承,否则就拒绝配合落葬程序。他的理由是,作为家里唯一的儿子,财产本应归自己所有,如今的遗嘱是对他的不公平待遇。 三姐妹不能接受王林将亡母骨灰作为谈判筹码的方式,她们多次试图劝说弟弟,却始终无法说服他有所改变。 王林甚至还通知墓园管理人员,表明没有他的参与,任何人不得办理落葬手续。而墓园方面也表示,根据规定,凡墓穴认购人或授权人未予批准,无法进行埋葬。 这样一来,老人的骨灰只能寄存在墓园寄存区,一放便是七个月之久。面对这一切,三姐妹每周去看望母亲的骨灰,却始终无法让母亲“回归”长眠之地。 法律的介入是无奈之举,也是三姐妹最后的希望,在法庭上,王林为自己的行为辩护,认为姐姐们不尊重自己作为儿子的权利。 他声称自己只是气不过,并非真正想阻止母亲的安葬。然而,法官严肃地指出,王林的举动已经越过了伦理和法律的界限。 他用逝者的骨灰要挟遗产分配无疑是违背基本人伦,既不合法,也不合乎道理。法院认定,老人是墓穴的合法使用权人,其身后入葬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。 而三姐妹作为老人的子女,有权代母行使这一权利,王林与墓园均有义务协助完成落葬事宜。 法院还进一步强调,王林的行为不仅受到道德上的谴责,还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。面对法律的强制约束,他不得不妥协,同意配合处理落葬手续。至此,老人的骨灰终于在父亲墓旁入土为安,结束了长达七个月的争执。 这场家庭纠纷的公开判决,随即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,许多网友纷纷表态支持老人的遗嘱安排,认为财产归属是父母的权利,而非子女可以强夺的东西。 一些评论更直言表示,王林这样的行为不配称之为孝道。亲情在钱财面前变得如此脆弱,这让许多人感到痛心,同时也激发了对于传统家庭观念的反思。养儿防老的期盼,在现代似乎不再稳妥,反而可能成为遗产纠纷的导火索。 随着《民法典》的施行,遗质分配与家庭纠纷的处理有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,然而,法律之外,一份有效的遗嘱、一份亲情的沟通,或许是每一个家庭在悲剧降临前的良方。 从老人的案件到其他类似的案例,是否能让我们学会尊重逝者的意愿、更早规划身后事,这才是该事件留下的真正启示。 也许,这份沉重的教训可以推动更多家庭驻足反思,别再让逝者的安宁成为财产争夺的牺牲品。 文章信息来源:九派新闻-2025.10.29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