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长春,一对情侣入住酒店后,一番鱼欢后就睡着了,半夜的时候两个人都身无一丝,这时房门被打开了,两个人看到走进来一个陌生男子!当时二人立刻惊醒,然而两个人都已经完全被对方给看了个遍,陌生男子看了好几秒后才离开。事后小伙子检查门锁,发现酒店房间的门锁功能几乎是失效的,不然,怎么随便拿一张房卡过来都可以打开房门呢? 当事人事后回忆,惊醒的瞬间只剩羞耻和恐慌。两人来不及做任何遮掩,只能眼睁睁看着隐私被陌生人窥探。陌生男子离开后,他们连夜找酒店沟通,工作人员的回应满是敷衍,只拿拿错房卡的说法搪塞。 小伙子当场测试门锁,其他房间的房卡随手一刷就能开门。正规酒店的门锁都有专属加密权限,非本房房卡可开锁,足以证明酒店设施长期失修,安全管理完全缺位。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保护自然人隐私权,宾馆房间属于法定私密空间。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,酒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,必须承担侵权责任。这家酒店的行为,已经触碰法律红线。 消费者付费入住,酒店就该履行安全保障的核心义务。门锁形同虚设,连最基础的私密空间都守护不住,这不是小失误,是对住客权益的公然漠视。 情侣提出道歉和合理赔偿的诉求,酒店方始终推诿扯皮。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,比门锁失效更让人寒心。 外出住宿的人,大多没养成入住先验门锁的习惯。不少中小酒店为省成本,跳过设施检修、简化安全流程,把住客的安全和隐私当小事。 当事人已准备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,用法律手段维权。他们不想让更多人遭遇同样的糟心事。 酒店行业不能只重盈利不重服务。安全是底线,隐私是尊严。监管不严、处罚不力,这类安全漏洞只会越来越多。 住客的合法权益不该被轻视,酒店的主体责任更不能推卸。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?欢迎在评论区讨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