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,一男子经人介绍,与25岁女子订婚,随后女子先后5次,前往男子打工的地方,与他相聚并发生关系。可几个月后,男子认为恋爱期间,女子一直没怀孕,便要求推迟婚礼,要她怀孕后再结婚,女方要求做婚检,却遭男子拒绝,双方就此闹矛盾分手,男子要求女方退还5万的订婚礼金,女方一口拒绝,双方闹到法院,而法院判决令人意外! 在湖南,25岁的何美凤本来正满心欢喜地准备婚礼。她在长沙有一份稳定的广告公司工作,通过相亲认识了29岁的雷成刚。 两人相处得不错,订婚时,男方家里给了17000元礼金。在当地,这笔钱意味着两家正式定下了亲事。 这段感情里,何美凤掏了心窝子。订婚没多久,准婆婆生病住院,雷成刚在外地打工回不来。为了照顾老人,何美凤干脆辞掉了省城的工作,回到男方家附近的幼儿园重新找了活儿。她在病床前守了半个多月,端茶递水、悉心照料。 眼看相处到了第八个月,婚期越来越近,雷家却突然提出了一个让人错愕的要求,何美凤必须先怀孕,才能办婚礼。 雷家的逻辑很简单,美其名曰“买个保险”。他们觉得只有证明女方能生孩子,这门亲事才算稳当。这种把生育当成“进门证”的做法,让何美凤感到极大的羞辱。 为了自证清白,何美凤退了一步。她提出两人一起去医院做个全面的婚前体检,对双方都公平。 可雷成刚想都没想就拒绝了。他对自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信,认定自己身体没问题,坚持只要“怀孕”这一种证明。这种高傲且不平等的态度,彻底耗尽了何美凤的信任,两人最终协议分手。 没结成婚,雷成刚转身就把何美凤告上了法庭。他要求女方退还17000元彩礼,再加上恋爱期间的各种转账,总计5万多元。按照以往的惯例,没领证确实该退彩礼,但这次湖南法院的判决,却给出了不一样的态度。 法院审理后认为,雷家提出的“怀孕后再结婚”不仅荒唐,更是对婚姻自由的严重违背,是对女性尊严的冒犯。 何美凤在恋爱期间为了照顾男方家庭,甚至放弃了职业前途,已经尽到了一个未婚妻该有的情义。导致婚约破裂的根本原因,是雷成刚提出的无理要求。因此,雷成刚在法律上属于有过错的一方。 至于那5万多块钱,法院认定,除了礼金之外的部分,属于恋爱期间的自愿赠与或是对女方付出的补偿。考虑到男方单方面违约的过错,法院最终驳回了雷成刚的全部诉求,一分钱也不支持返还。 这个判决传递出的信号很清晰,法律绝不会支持那种把女性当成“生育机器”来检验的落后习俗。 婚姻的前提是尊重。生儿育女是一场双向的奔赴,并非一项强加给女方的单向考核。 何美凤在病床前付出的辛苦、因为辞职损失的职业机会,这些心血的价值远比那几万元钱重得多。如果一段关系从一开始就带着“质检”的恶意,那这样的门,不进也罢。 来源:岳阳县人民法院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