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女士在移动系统待了整整13年。2012年武汉理工大学毕业就校招进去,从湖北移动干到中移智行,再到上海公司,最后落脚武汉分公司。家离单位就20分钟车程,说起来也是稳定得很。 她2024年每个季度都盯着自己的考核分。第一季度79,第二季度75,第三季度76,第四季度70。四个季度全是C,也就是合格。她心想这稳了,按照往年经验,年底怎么也得有个十几万的年终奖。2022年她拿了12万5,2023年拿了13万3。 结果年底考核结果出来那天,她对着电脑屏幕看了半天没反应过来。年度总分69分,等级D,不合格。就差1分到70,硬生生被拦在合格线外面。 因为这一个D,她的年终奖直接从13万缩水到1万8。第二年岗位工资还被降了一级。 她翻出考核表仔细看,发现有两项是0分。一项是"欠费回款",权重5分。另一项是"市场化收入",权重15分。这两项加起来20分,一分没得。其他像廉洁风险防控这种项倒是全满分。 她想不通的是,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内容一模一样,为什么四个季度都合格,到年底反而不过了?难道一年不包括前面四个季度吗? 她去找单位沟通,领导说年度考核是全年综合评价,跟季度数据没有必然关系。这话听着有点绕,但意思她懂了——季度合格不算数,年底那一锤子才算。 2025年3月26日,她去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 仲裁委看了材料也觉得这事蹊跷。四个季度都合格,年底反而不过,单位又拿不出合理解释。仲裁委认为,季度都合格的情况下,主张年底至少合格是合理的。5月27日裁决下来,单位要补她12万9的年终奖差额。 她以为这事就这么定了。结果单位不服,把官司打到法院。 法庭上单位说得很直白:年度绩效考核跟季度数据没有必然对应关系,这是用人单位自主经营管理的事,不归裁判机构管。还说他们的考核是按规定来的,符合国资委文件精神。 宋女士反驳,但她拿不出证据证明单位的考核不合理。 2026年2月12日,洪山区法院一审宣判。判决书说,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贡献确定报酬是允许的,只要考核制度不违法就行。宋女士没有证据证明单位考核有问题,所以她的诉求不支持。 单位不用补那12万9了,宋女士还得自己掏案件受理费。 3月6日,她上诉到武汉中院。她说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,程序也有问题。最关键的是,那个让她得0分的15分业绩考核,单位拿出来的全年数据比她半年业绩还少。 现在这事的关键点其实很清楚: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到底是什么关系?如果季度数据跟年底没关系,那季度考核的意义是什么?如果季度合格不算数,员工一年到头的安全感从哪来? 有网友说得很直接,69分这个数字来得太巧。不是先有69分,是先有不发年终奖的想法,再倒过来打的69分。公司可以给你打69分,也可以打69.9分,反正永远不会有70分。 宋女士说那个决定生死的1分,公司扣分的依据根本说不清楚。她希望二审法院能给她一个公平的说法。 大家觉得,这种季度全过年底翻车的情况,到底该听季度的还是听年底的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