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公生前把11.5万交给儿媳帮忙保管,本是想着让家里人搭把手,可老爷子走后儿媳和儿子离了婚,婆婆徐某想起这笔钱,一次次找儿媳要却被拒绝,这事儿最后闹上了法庭,法院的判决结果让所有人都没想到! 一张手写的《保管条》,成了后来家庭矛盾的导火索。2017年的时候,四川攀枝花的雷老爷子,把11万5千块现金交给了儿媳周某,当时特意写了张保管条,上面的字一笔一划都清清楚楚。谁也没料到,没过多久老爷子就去世了,紧接着儿子和儿媳也办了离婚手续,徐某这才想起这笔钱,一次次找周某要,都被对方挡了回来。 到了法庭上,周某说这钱早就花在老爷子旅游的开销上了,还拿出自己记的本子当证据。不过法官一眼就看明白了:这自己写的记录,没有老爷子的签字,根本不算数!更关键的是,那张《保管条》上没写什么时候还,所以法律上的诉讼时效根本没过。最后法院判决,周某要把钱连本带利还给徐某,利息就按银行定期存款1.5%的利率来算。 这事儿也给咱们所有家庭提了个醒:就算是亲人,涉及到钱的事也得把账算清楚,尤其是保管别人的钱,一定要留下书面凭证,不然真容易出麻烦!您觉得,这钱到底应不应该还?是儿媳太会打算,还是婆婆确实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