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莆田的张女士最近可遇到糟心事了!她通过法院拍卖买下一套房子,刚拿到房门钥匙,物业就找上门来,说要补交前业主17年欠下的6万多块钱,包括物业费和公摊水电费。更让人无语的是,物业不仅拿不出详细的缴费清单,还直接给她停了水电,把电表拆了加了锁,连门禁卡都给她注销了! 这事儿把张女士折腾得有家回不去,最后没办法,只能咬着牙掏了3万才算把问题解决了。不过法律专家明确说了,物业这么做完全不合规矩,是违法的!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物业费本来是前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债务,新业主只需要承担自己接手房子之后的部分就好。物业随便停水停电,这可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。 这事儿也提醒大家,法拍房交易里有不少坑:法院的拍卖公告一般都写得比较模糊,让买房子的人承担所有欠费,却从不告诉买主具体欠了多少、明细是什么。专家提醒,买法拍房之前,一定要先弄清楚到底欠了多少费,而且得让物业把详细的缴费单拿出来。以后要是遇到这种纠纷,直接找住建部门投诉,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,都能维护自己的权益。 大伙儿觉得物业这么做对不对?要是换成你是张女士,你会怎么处理这种情况?评论区聊聊你的想法呗!
